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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我市启动2020年市委巡察工作
信息来源:石首市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0-04-20

  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6〕19号)、《九届石首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文件精神,2020年石首市委巡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从4月下旬启动实施。

  2020年巡察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市委六个巡察组分别对大垸镇、横沟市镇、新厂镇、小河口镇、天鹅洲开发区、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办区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联等11个市直单位及市第一中学、市南岳高级中学、市城南高级中学、市新厂高级中学等4个市属学校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在上述4个镇中各选取4个重点村(社区)、在天鹅洲开发区选取2个重点村(社区),在绣林街道办事处选取4个社区、在笔架山街道办事处选取3个社区和2个村开展常规巡察。

  第一阶段巡察时间从2020年4月下旬至7月底基本结束;第二阶段巡察时间从2020年8月底至12月底基本结束。乡镇办在第一个阶段巡察,四个学校在第二阶段巡察,其他巡察单位由各巡察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