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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在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12-09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荆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凯

(2020年1月20日)

  我代表中共荆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并进行现场评议。

  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把“三个一以贯之”作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四轮驱动、两翼保障”发展路径,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市党风政风不断向上向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为奋力绘就“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殷殷嘱托,狠抓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306个,处理违纪违规人员394人;加强长江生态大保护,加大环保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共追责问责188人次。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开展强化政治监督试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贴身跟进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6个,处理516人。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31人,对26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做实市县巡察,先后对105个党政企事业单位、8个县市区及2个功能区、32个乡镇街道、494个村(社区)开展政治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3283个,问题线索571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36件,处置问题线索5386件,立案查处27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74人,采取留置措施76人,追回外逃人员4人。坚决查处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成,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副主任马道云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全市有38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交代问题。先后推荐41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专案,高质量完成省纪委指定管辖案件30件、留置24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840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共占比88.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495个,处理617人。常态化开设《荆州清风》电视问政专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曝光。构建一体化运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留置26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培育崇廉拒腐浓厚氛围。举办“五月的清风”诗文诵读会,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移动网等央媒平台现场直播。纵深推进“十进十建”,推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不断走实走心走深。建设全省首家市级廉政文创基地,推出廉政创意产品,同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拍摄首部警示教育片《永葆本色 明镜自警》,以案释纪说法。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知畏知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台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开列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加快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步伐。在全省率先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落实“监管分离”要求,整合推进情报信息平台、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创新开发“智慧监管”平台,打造全省留置专区建设样板和示范工程。全省辅警看护队伍管理和“智慧监管”现场交流培训活动在荆州举行,“智慧监管”荆州经验得到推广。压实安全责任,及时化解安全和失泄密风险,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锻造“十力”铁军。整体推进“三项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调整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和人员力量,推进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改革,把反腐败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强化全员培训,开办“青年夜校”、“法律知识普修班”,组织业务培训26批次、400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录制“纪检监察一线显忠诚好人开讲”节目,大力宣传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市县两级120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10名干部被评为全省执纪执法业务能手,1名干部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4名同志被省纪委遴选挑中。认真贯彻落实“鄂纪干监25条”和“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行为规范,严防“灯下黑”。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立案查处11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指引,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斗争、忘我工作、担当作为。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党组织履责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依然存在;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四风”问题屡禁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顽症犹在,变异隐形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干部的思想尚未从根本上确立越往后越严的意识,仍想回到从前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的“美景”之中享乐;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措施、机制还不够系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不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分析把握问题,政治监督有差距;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不高,斗争精神不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部还有“骄”、“娇”二气,听不得批评意见,有时口大气粗,存在特权思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靶向施治,立改彻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为重要和迫切。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两个维护”

  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市县巡察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努力把丰硕的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推进政治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各类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采取制定监督清单,建立监督台账,加强监督预判。紧盯“关键少数”,开展“三书”监督,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总结推广政治监督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机制,破解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难题。

  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书记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主动向党委提出工作清单、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具体建议,不断完善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定期研判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化安排,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层层落实。协助党委加强检查考核,对失职失责者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一级党组织、每一个岗位上。

  二、推动尽锐出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上下联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督促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考核、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集中清理监督,对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推进乡村治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让基层“小微权力”不任性、不随意。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同党委督查室、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对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坚持精准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一年,必须对黑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惩治,做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重“转段”、重“防错”、重“打透”、重“结合”,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协助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领导指导下级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监督推动政法部门落实直接责任、监督指导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四责”监管要求,不断优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督导各级联动,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患,以“问题整改”提质,打深打透,不留死角,不留祸根,坚决把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扫荡干净。

  四、发扬斗争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我们要更加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定力,深刻认识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性、复杂性,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企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持续加大土地、规划、住建、工程、院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格监督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不管腐败分子逃至天涯海角,都紧追不放,不缉拿归案不罢休,追赃不彻底不罢休。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技化工作领导体制和制度机制,积极对接省级情报信息平台,拓展查询信息内容,完成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工作,深化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功能,为审查调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做到用信息化科技化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向信息化科技化要战斗力、执行力,要高质量、高效率。

  五、坚定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不懈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越往后处理越严。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老问题加强监督,针对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空白公函、介绍信和借机公款旅游问题专项督查,防止反弹。

  持续纠治“四风”。发挥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直查直办工作机制优势,继续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力度,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对违规经商、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送礼收礼借机敛财等问题,露头就打。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保监等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从经费管理源头上刹住享乐奢靡歪风,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腐败同我们党的性质水火不容,对腐败分子的放任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

  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规范正确行使。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彻底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治长效机制。

  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持续巩固拓展“十进十建”成果,不断加大“进”的力度,提高“建”的质量。运用好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农村广播“村村响”等载体,将纪法宣传继续向基层、向群众延伸,不断营造颂廉、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编印《警示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督促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8条”,对照《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鼓励党员干部既要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又要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真情为企业服务、真诚为企业解难、真心为企业鼓劲,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和维护企业发展,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尽量少用、慎用留置措施,对于相关企业,尽量少用、慎用查封账户、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八、强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扎实开展常规巡察。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突出“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完成对市属4所学校、6家医院、3个派出机构、1个群团组织等14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实现五届市委巡察监督全覆盖。

  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巡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点围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情况,突出“三个紧盯”: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专项工作牵头部门主管责任,紧盯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三方调查评估通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8个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开展专项巡察。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从严查处。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与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挂钩。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抓好巡察信息化建设试点,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市县巡察高质量发展。

  九、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追究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责任的实施办法,精准执纪问责,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及时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去年,我们共为1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建立健全容错纠错联席机制,运用好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继续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管理,对真心改错、工作出色的干部,积极推荐使用。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抓早抓小,通过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由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甚至严重违纪违法沦为“阶下囚”。对于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都要兑现政策,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十、全面提档升级,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认真贯彻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工作要规范”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抓建、整体推进、配套完善的原则,着力在抓基层、强基本、夯基础、固根基上求实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重点抓好政治建设、组织设置、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等十项规范化建设。适时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会,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履职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机制。稳妥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空编问题,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三转”要求,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不得再兼职分管其他党政业务乃至招商引资等事务,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一、严格执纪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牢固树立和强化正确执纪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开展“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质量和效益年”活动,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树立底线意识。加强问题线索研判,通过座谈分析、交流案件线索、梳理相关情况,集中归纳,重点研判,理性分析,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以保证工作效率,提高成案率。

  树立“围栏”意识。进一步强化初核工作,明确初核的目的和方向,经审批后,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初核,把握节奏、安全高效、全面收集,形成锁链,闭环合围、防止遗漏。

  树立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优先,严格按照党内纪律的相关规定和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固定和完善证据,坚决摒弃“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善于运用证据证明违法犯罪事实。

  树立风险意识。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对于任何违反纪法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行为,都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全面、全方位、全程监督,谁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就坚决对谁绳之以纪法。强化办案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安全措施,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十二、突出政治过硬,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始终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十力”铁军队伍。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守初心担使命的模范。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建立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用好“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理论培训,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都挺身而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不当太平绅士,更不做“两面人”“变色龙”,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捍卫者、建设者。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办好“青年夜校”,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跟案跟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学习刑法与刑诉法、民法与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司法等法律知识,做到纪法皆通,着力培养知识广博、经验丰富,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办案的专家能手。加大招考和遴选力度,切实选调一批懂法律、财经、金融、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不断改善队伍人才结构。

  提升内部监督管理质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组织开展“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对市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巡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刀刃向内,重点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及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以案谋私、违规办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失职渎职等问题,持续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执着进取的精神,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定力,坚定斗争意志,牢记初心使命,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用智慧和汗水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荆州转型赶超、加快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