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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督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4-08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纪律审查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市纪委监察局以正式文件提出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按照专项检查的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对2007年6月1日以来本地本单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迅速纠正,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

  市纪委监察局将组建检查组,结合群众举报情况,对各地各单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在自查自纠中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一律按失职渎职追究“一把手”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及时整改、纠正的,依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吴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