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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荆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7-01-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对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6年12月29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巡察发现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民主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有的议题没有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领导班子战斗力欠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少,缴纳党费不及时不合规;作风建设抓得不严,存在制度应建未建、建而不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不明确,责任体系不健全,追责机制未形成,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柔性处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财务管理和公车管理有瑕疵,行政账和工会账混杂,报账手续不规范。在选人用人方面,聘用人员多安排在公积金提取等关键岗位,并存在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现象。

  巡察组要求,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要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成立整改专班,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要求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要正视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要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销号管理制度,用好用足巡察成果。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态说,将端正态度,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举一反三抓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记者徐祉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