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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 发布时间:2016-03-01

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审议通过《湖北省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

  2月29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2016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及部分省市巡察工作调研现场会精神、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我省以新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长江云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工作。

  会议强调,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长期性、战略性、根本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的力度、深度、厉度和效果前所未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一步做好我省巡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部分省市巡察工作调研现场会部署,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遵循、行动指南和利剑。要牢牢抓住巡视工作是政治巡视这一本质属性,以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为主要对象,以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为重点内容,适时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找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下大力、动真格,重治严管,推动巡视对象主体责任落实。要在前期开展巡察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推动巡视工作向下延伸,构建巡视巡察全覆盖格局,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强化监督效应。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发挥震慑、治本、遏制作用,形成闭环效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湖北省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送审稿)》,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