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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6-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4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迅速开展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巡察意见后,接着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尤其是党组班子成员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及时组织召开了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了深入的交心谈心活动,消除思想顾虑、统一思想认识,会上班子成员直面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从工作中找差距,又从思想上挖根源;既表明整改决心,又亮出整改措施,收到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团结鼓劲的效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主题讨论、交心谈心等系列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形成了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全体干部积极参与,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凝聚起了巡察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两个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人大机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任组长,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的“两个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各委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了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机关党组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听取了机关党组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整改过程中,机关党组先后7次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办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三)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研究制定了《中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委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同时,建立了面上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尽快整改。整改工作由责任人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跟踪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既不盲目拔高标准,也不随意降低要求,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运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先后组织修订了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秘书长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建立了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联系常委会工作制度等,制定完善了2019年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清单等,推动了巡视整改措施的制度化、长效化,巩固深化了巡察整改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领会不深,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荆州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措施不够具体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19年度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荆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适时组织主题讨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共组织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讨论6次,13名干部进行了主题发言。二是丰富学习途径,改版升级荆州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增“学习园地”专栏,整理上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督促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改进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颁布《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另有《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草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建立了具有荆州特色的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工作机制,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推介;正在探索建立“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的“三行”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打造了“互联网+代表履职”新平台,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议案建议办理和互动联系交流。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重大项目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2.关于自觉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机关干部大会、支部会议、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研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化“双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以“我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全面排查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管人、管事、管常、管长的制度体系。四是及时总结机关党建和机关自身建设的经验,通过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3.关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已向编办报送了关于县市区人大机构设置的函。二是支持和促进市政府出台“各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制度。三是加大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力度,积极为所帮扶的江陵县资市镇先进村争取到蔬菜大棚项目。目前,先进村产业项目正稳步推进。

  4.关于对机关党组职责定位把握不够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机关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党组会议研究,集体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准确界定了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议事范围。二是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议的权限和范围。三是督促各委室及相关责任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上报机关党委。

  5.关于机关党的领导不够全面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的领导作用,将党建工作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以来,机关党组会共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二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及秘书长班子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更好地发挥秘书长班子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执行落实、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秘书长班子对口联系、统筹协调各专(工)委的工作。三是在新修订的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中,增加了关于秘书长会议列席的规定,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可以列席秘书长会议。四是督促各专(工)委规范决策,严格按照专委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法定会议。

  6.关于工作被动应付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创新思考、集体参谋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好全年重点工作,分步有序落实。二是紧扣新时代新要求加强课题研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系统性调研,更好服务和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尽责。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报送的两个课题《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研究》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工作机制研究》,均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课题立项。

  7.关于服务履行“四权”中存在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缺乏克难攻坚的拼劲和一抓到底的韧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听取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开展满意度测评。二是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代工委协调督办、政府考核督办的“五位一体”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加大对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采用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多种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量较大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代表建议落实情况。三是组织代表对2018 年7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四是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上通过了今后对审议意见处理的建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所提意见等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

  8.关于工作标准不高,在服务“三会”和代表履职上不细不实、保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提前制定“三会”筹备方案,由秘书长统筹协调,规范程序、注意细节、注重衔接,切实做到责任细化到位、分工合作到位、服务细致到位。二是按规定下拨代表活动经费,探索制定本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健全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体系。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突出学习内容政治性,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9次(常委会专题讲座2次)。

  2.关于“两学一做”缺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步骤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支部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制定了机关党支部2019年度党建责任清单,并按清单要求组织实施。除了常规性开展文件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研讨交流等活动外,还组织机关干部“走出去”参观了公安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三袁家规家风展示馆,举办了市人大机关“庆七一”暨“我和我的祖国”百姓宣讲会。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七一”前夕,机关党组成员先后带队深入江陵县资市镇先进村、沙市区朝阳街办杨林堤路社区走访慰问贫困党员。秋季开学之际,机关妇委会组织慰问了农村贫困家庭儿童。

  3.关于谈心谈话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三个必谈”,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委室负责人必谈,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必谈。二是以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及时了解干部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关于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受到过组织处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干部职工给予关心关注,多交心谈心,及时疏解心结。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关爱干部活动,目前,已组织“三八”妇女节游园、手机摄影大赛等活动,增强了机关凝聚力。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每半年研判一次,每年度向上级组织汇报一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指导。

  6.关于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机关党组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前,机关党组会共研究党建工作7次。二是研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出台了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机关每月开展的重点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制定出台《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着重强调班子成员既要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党建的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差额选举。机关三个在职党支部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对支委会的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二是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的记录格式和内容,机关党委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开展及时,记录规范、完整。三是严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由机关党委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督促各党支部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开展活动,确保活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

  3.关于抓党建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党务干部。二是强化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抓党建的能力水平。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等党务干部,参加了全市《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班学习。三是着力抓好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能力素质建设。四是严格“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

  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动真碰硬、红脸出汗,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关于组织生活政治性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在2019年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机关党委以文件形式明确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严禁以工作材料代替自我剖析材料,机关党委将派员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6.关于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程序,今年提拔、轮岗的科级干部,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坚决杜绝党外干部表态议干部的现象,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

  7.关于干部相关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加强试用期间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试用期满严格进行考核。二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目前共有4名科级机关干部和4名县级干部调整了工作岗位。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要求分管副秘书长对分管工作的收文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及时传达至责任委室予以落实,杜绝以“签阅”代替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提高文件传阅效率,对于紧急文件、传真等在第一时间按程序送领导签批,做到即收即办、特件特办、急件急办;对于普通传阅件,紧盯送阅环节、缩短送阅时间,确保及时完结。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按照市委要求,相关委室进行了自查,并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报送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二是积极争取市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市委形成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研究问题、推广经验。四是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促进履职能力提升。为期7天的荆州市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培训班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实现基层人大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3.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办公家具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等方面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购置。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规党纪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学原文、悟原理。二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基地、聆听专题讲座、开展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增强机关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组织观看了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赴公安县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和三袁家风馆。三是组织机关干部通过人大司法监督平台2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促进廉洁守法。

  2.关于纪律监督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培训会,重点对填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漏报、填报不规范、指标理解错误等情形进行解读,提高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其规范填报。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的把关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3.关于日常监督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坚持对专(工)委监督执纪全覆盖。除县级干部填报个人事项外,还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二是规范监督管理形式,严格落实个别谈话有关要求。

  4.关于监督检查缺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职责,通过设立意见箱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节假日期间及时进行廉政提醒等。二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收回了机关临街闲置房(仓库)。

  (六)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动履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按清单规定严格执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机关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动作为,提高发现问题和风险苗头的能力。三是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履责,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对身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交心谈心、谈话提醒,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缺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人大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委室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风险点防控机制。二是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纪检委员执纪监督、纪律教育的作用,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责令限期整改。三是修订完善并执行好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品购置、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

  3.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机关党组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至少作一次全面报告”的要求。机关党组就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工作在常委会党组会议上进行了汇报。

  4.关于述责述廉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亲自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由机关党委对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5.关于机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财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机关干部财务管理规定、报账手续等方面的日常学习宣传,做好报销过程中的解释说明、答疑解惑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财务知识知晓度。三是起草了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及日常报销填写说明,计划在编撰《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时,将市财政局关于会议、培训、差旅和公务接待的文件作为附件编入,进一步规范报账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增设了财务专审员,把好审批关,避免不规范问题的出现。

  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了机关财产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收回了出租房屋;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对笔记本电脑进行了清理、建立了台账。

  7.关于部分维修事项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财政财务管理的程序和标准,把好“入口关”,多做解释说明,注重日常政策宣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8.关于存在“专款不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规矩意识,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与财政的联系,严格照规矩办事,杜绝“专款不专用”现象发生。

  9.关于依法缴纳个税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核算个税,严格依法缴税。

  10.关于印章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机关印章管理制度,统一建立用印台账,所有用印由相应的领导签批并登记。印制了用印登记本并发放至所有保管印章的委室或科室,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发力、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内日常管理监督,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是巩固巡察成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持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推动人大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8278358;邮政信箱: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2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434000;电子邮箱:642212855@qq.com。

  中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