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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6-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原市水利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4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水利和湖泊局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局副县级领导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迅速动员部署,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

  (三)注重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的系统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局整改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适时对各科室、系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反馈的问题,市水利和湖泊局对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做好了制度、文件的“废、改、立”工作,不断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巡察整改期间,修订完善党务工作制度5项、政务工作制度10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2项、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制度5项,其中新建制度3项,修订制度22项,形成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对事业单位改革缺乏克难攻坚的决心,导致多年来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直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情况。成立改革工作专班抓紧推进“院、公司、站、处、中心、办”改革。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研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市有关要求,拟定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改革措施。三是成立信访维稳专班,做好改革事业单位职工的稳定工作。

  2.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从设计、施工到监理,都有水利系统内部单位参与其间,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动内部企业改制工作,及早与主管的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解决“自家人”身影的问题。当前,市直单位为项目法人的正在推行建管体制创新,全市水利系统所属设计和施工单位改制工作正在推行中。二是试行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引入第三方监管,解决行政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继续探索和推广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努力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和项目管理总承包制等新型建管模式,有效解决基层建设管理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3.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长江非法采砂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打击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对未开展水资源论证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逾期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制止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二是强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市36处大中型灌区取用水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完成纳污能力核定和排污口规范整改。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严格执行省河湖长1、2号令,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四是科学实施引调水和生态补水。制定了《四湖总干渠涵闸水资源调度运用方案》,明确了调度原则,对改善流域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政府对荆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2017年度在市州排名第十,2018年度工作荆州市作为先进代表在全省会议上发言。五是强化“非采入刑”,在洪湖市、荆州区、沙市区所辖江段查办了5起非法采砂案。取消松滋市涴市,荆州区陈家湾、李埠三处县级船舶集中停靠点,集中监管23艘采砂工程船。2018年度,被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评比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二。

  4.关于研究设计院改革事宜次数多,但至今仍未启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对设计院改革事项进行研究,调整了设计院改革领导小组人员,要求按时完成设计院改革任务。二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引导党组成员严守组织原则、发挥核心作用,杜绝局党组议而不决情况。三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议定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5.关于党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重大事项存在“一言堂”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会议讨论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确保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三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修订完善了党组织议事制度,确保议事规则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并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干部任免酝酿讨论过程。

  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不经党组会集体决策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集体决策。

  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晰,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议题相互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议题实行清单管理,各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二是修订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将局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的议题分开。三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修订完善了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等制度,议事内容实行清单管理。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三是将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党建考核内容。

  2.关于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多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规定学习不走样,自选学习有创新。二是定期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局机关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签名、点评。三是不定期印发局党组理论中心、直属机关党委、支部学习资料,抓好机关、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四是局党组成员定期检查联系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把各单位学习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程序和要求。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学习收获和体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三是局党组、党支部、党小组用专用记录本,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由机关党委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二是整改落实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接受监督。三是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好的,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解决。

  3.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前召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二是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

  4.关于市水利局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定期分析推动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纳入《党组议事规则》内容,切实改变党建工作“搭便车”现象。二是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各党组成员抓党建职责,提高党组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5.关于市水利局党组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相应的检查、指导、监督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纳入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健全完善市直水利系统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每半年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进行检查、指导。三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抓党建职责,规范支部会议记录。

  6.关于设计院所属监理处、招标代理中心等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少数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荆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党支部,将9名党员纳入党支部管理。二是健全党组织机构,在市直水利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党组织不健全的单位,督促成立党支部,归属直属机关党委管理。三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登记信息,各支部中下岗、转岗的党员和新进入工作岗位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7.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正科级干部备案管理。二是按要求认真“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上从严把关,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任前谈话制度。四是整理完善市直水利系统干部名册,完善干部任免材料并及时归档。

  8.关于洪工局、荆管局、三善垸等单位存在三超两乱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洪工局、荆管局、三善垸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对于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荆管局对不符合规定配备的4家单位工会主席进行内部免职调整。洪工局对4名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免去了现任职务。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程序和纪律,彻底杜绝超职数配备、“三超两乱”等问题。

  9.关于洪工局党委对提拔重用干部学历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提拔干部无学历认证问题。

  整改情况:对洪工局三闸管理分局工会主席提拔重用为党委委员、副局长的学历进行了调查核实,已对该同志予以免职。

  10.关于部分单位提拔重用干部时,考察工作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按考察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11.关于部分单位干部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熟悉干部管理有关政策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落实好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制度。

  12.关于市水利局机关、荆管局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局机关混编混岗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对局机关混编混岗现象进行清理,目前已调任局机关1人、协调安置2人。三是荆管局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求,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各项工作。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各种名目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补贴政策,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关于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在公务接待上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清退超标准进餐费用。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四单一函”等规定,严格接待标准。三是对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关于市水利局党组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倾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每月到各自分管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督办,每年要形成至少1篇调研成果,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二是积极向市编办反映情况,及早组建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落实质量监管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认真落实“飞检”制度和第三方抽检制度,加强质量检测,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后驾车、私自出境、扶贫点擅自回家、带彩娱乐,甚至吸毒、涉黑涉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纪违规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二是把学习党纪党规纳入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纪委通报、撰写学习体会,提高廉政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水利系统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治理。

  2.关于高潭口水利工程管理处就待业子女吃空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四湖工程管理局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因涉及社会稳定,四湖工程管理局已写出说明,如实反映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已清退部分违规资金。

  3.关于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已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并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4.关于市水利系统单位制度过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已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5.关于水利资产处置无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清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都没有达到规定次数,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局党组成员每半年到各自分管联系的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专题调研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有影像资料、调研报告。三是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已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报市局备案。

  2.关于没有见到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联系单位和分管科室之间开展廉政谈话的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局机关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规范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和分管科室之间开展廉政谈话的工作制度。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报告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制度,提交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均报党组书记审定。二是局党组成员每年对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检查。

  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乏责任意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对照清单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

  5.关于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水利局机关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对科级以下特别是基层站所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检查基层单位责任清单是否制定、是否落实到位,现场指出并限期整改。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近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驻在系统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对驻在系统巡察问题整改问题追责问责。着重查处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干部插手工程、违规经商问题线索重点查处。

  6.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缺乏监督,廉政风险预防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市直水利系统在建工程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创建“廉洁示范工程”。二是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临时党支部,配备纪检监察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汇报廉政建设情况,把涉及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作为核查重点。三是加强以案示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与人数达2000多人。

  7.关于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机构不健全,四湖局至今没有配备纪检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四湖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专干和工作职责。二是切实加强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沟通联系,明确职责,形成纪检监察网络。

  8.关于设计院虽属经营性事业单位,但在经费使用上缺乏严格的制度管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年底改制完成的目标倒排时间表,拟定措施,加快推进设计院改制方案的落实。二是设计院对超标准公务接待费、超标准报销餐费进行了清退。三是设计院已修订完善会议管理、差旅报销和财务管理、劳务聘用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9.关于违规报销个人住宿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违规报销个人住宿费情况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清退标准,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建立局机关单身职工周转房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

  10.关于长江局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林木砍伐等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政策规定,长江局将资金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二是长江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

  11.关于支付平垸行洪巩固工程审计费政府采购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12.关于长江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长江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账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实物进行资产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二是明确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

  13.关于部分单位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和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按财务制度办事,对手续不完备的费用支出不予报销。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事业发展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扎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要求自己,从严转变作风,从严运用权力,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将把当前的巡察整改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坚决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注重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做到巡察问题整改和水利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问题整改的成效转化为促进水利事业“强监管,补短板”的动力,努力营造重实干、有作为、能担当的良好氛围,推动风清气正的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6-8132852;邮政信箱:市纪委驻市水利和湖泊局纪检监察组,邮编434020;电子邮箱:85409353@qq.com。

  中共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