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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18-02-12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4月26日至5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荆州市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并于7月27日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荆州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增强“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必须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市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坚决把讲政治贯穿于整改全过程、全方位,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全压实,坚决实现所有问题全整改、全落地。截至目前,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在看齐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长江生态保护方面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执行《荆州市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各级党政干部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二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整改,2017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市委组织开展3次专项督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8次执法检查,市政府开展2轮督办检查。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129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向我市反馈的47个问题,已交账40个,其余7个按时序完成阶段性任务。三是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复核《荆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全市长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等综合性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进行重新修编优化调整,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四是大力开展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河(湖、库)长制,实施河流水质跨界断面监测考核,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湖泊保护规划。五是开展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1起,处罚金额945.8万元;查处违法行为185起,其中按日计罚5起,处罚金额143.4523万元,查封扣押136起,限产停产18起,移送行政拘留20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六是加大突出环保问题整治力度。督促楚源集团投资近亿元完成设施升级改造、环保达标,稳步推进沙隆达整体搬迁。

  (二)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够全面有力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并实施《荆州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行动方案(2016—2018)》《荆州市2017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三去一降一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其他环节领域改革等方面的10个问题集中整改。三是出台《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意见》《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四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荆州农业在全省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建设200个示范村和10个特色乡镇。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力争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达到2460亿元。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荆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创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精品农产品品牌提升计划,扎实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做大做强“荆楚味道”公共品牌。五是健全重大前期项目会商机制、项目论证会商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施项目准入,强化对招商引资和投资项目的环保前置审核,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六是精准罗列2015年以来签约项目,督办签约项目开工。七是开展二次招商,争取盘活长江镍业项目。

  二、在党性观念不强,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三)关于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及重要干部人事的议题时,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荆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工制度,落实了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三是规范市委常委会的会议记录,做到专人记录、专人审核。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88家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全覆盖开展了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检查。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组成4个督查组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排查,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的,责令迅速整改。印发了《市直机关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范围。二是市直2个党组织结合“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分别重新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对没有按要求参加的责令迅速整改。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对没有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扣分,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达不到规定次数的纳入“三类党支部”进行整顿。四是责成市、县两级“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建立了提醒制度,提醒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内容、步骤、有关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五)关于“懒政怠政”问题突出的问题。从2017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6类“庸懒症”,同时将专项整治纳入县(市、区)专项巡察、市直部门常规巡察范围。发现问题1579个,处理党员干部53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个。确定市经信委等8家单位为全面督查对象、市民宗局等4家单位为点题督查对象,聘请12名政风督查员,成立4个政风督查组,进行全方位检查。强化“一线四专栏”建设,全方位、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针对收集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履职尽责问题清单和台账》,实现销号式管理。巡视反馈的御河路200多米路段严重渍水问题和洪湖市精准扶贫不实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关于组织建设软弱松散的问题。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委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配齐党支部委员,明确纪检委员。对党支部委员配备不齐、没有配备纪检委员的,追究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将党支部委员配备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对没有按要求配备的进行通报扣分,并将其纳入“三类党支部”进行整顿。针对江陵县白马寺镇曲垸村支委配备问题,督促其及时配备支委,对白马寺镇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针对洪湖市基层党建软弱的问题,洪湖市坚持合村并组消一批、整合资金建一批、强化功能用一批、统一建设全部清零一批“四个一批”推进村级阵地建设,确保2018年7月1日前全部达标。

  (七)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指导。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骨干开展培训,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规定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全面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回头看”,发现问题立行即改。市直2家单位党组织没有按月收缴党费、党费欠缴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个别单位市管党费账目进行了规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将党费欠缴等问题纳入巡察内容,对巡察发现存在党费欠缴问题的30家单位,已督促整改到位。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八)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乏力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到联系的洪湖市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市委其他常委同志分别到联系县(市、区)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二是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法规原文,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查处违纪典型案例14期57起。组织全市2016年以来新提拔和重用的领导干部及其配偶350人,开展廉政谈话暨家庭助廉活动,夫妻同上“廉政课”,拒腐防变敲警钟。组织100多名市直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集中参观《入党记忆》展,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坚持“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零放过”,处理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36人。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紧盯“三种人”,严查“三个后”,执纪审查工作呈现“五个上升”: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883件,立案2307件,其中县级干部46件,结案2177件,给予纪律处分2158人,分别同比增长67.9%、55.1%、17.9%、48.7%、49.1%。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四湖流域”总干渠荆州段水污染、洪湖保护区水质恶化等问题线索进行督查,严查失职渎职和环保腐败问题。

  (九)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充实纪检监察室工作力量,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集中办理2014年以来省委巡视组巡视移交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二是对公安机关通报的违法问题线索逐一对照核查,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目前243件问题线索办结,办结率100%。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把尺子,杜绝量纪处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开展对审结的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类案件“回头看”,全面清理排查有无偏轻偏软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待司法机关下结论后迅速办理。四是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防“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讲正气、做守纪标杆,讲担当、做执纪尖兵”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市、县、乡三级培训全覆盖、跟班学习培训、师傅带徒弟、举办铁军训练营等形式,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成立纪法学习研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习研讨专班和业务培训专班,采取视频培训形式举办法律讲堂。

  (十)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市直车改单位保障区域重要公务活动公务自费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保障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实行“公务自费”办法。实行市“四大家”驻点公车派车制。二是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望”。印发《关于巩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开展清理整改“回头望”工作的通知》《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资料汇编》,组成工作专班对市直158家单位的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腾退20341平方米。对2家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是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曝光典型案例102个,涉及党员干部271人。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责追责119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2个,处理467人,给予纪律处分356人。

  四、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对重点领域和部位风险点监控不力方面

  (十一)关于土地出让环节仍然是廉政高风险部位的问题。一是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流程,加强土地出让内部管控,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二是严格遵守“净地”出让原则,扩大招商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潜在优质竞买人积极参与竞买,增强土地市场竞争。对棚改产权安置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棚改产权安置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挂牌出让。三是进一步加强土地交易过程监督管理,增加交易信息发布和下载的公开渠道,在土地交易现场设专人督促执行“招拍挂”程序及监察工作纪律,实行全程电子监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比较普遍的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出借的16家单位中,13家单位已还清借款;3家待归还单位已制定分期归还措施。市城投公司、荆州开发区出借资金已整改归还。

  (十三)关于房地产领域未缴先批、未批先建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边查边改,3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到位,2家企业正在整改。二是从严加强行业监管,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中心城区在建项目进行排查,责令人信城二期、中开金沙阳光二期、楚才名苑等项目停工,督促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三是建立土地出让前、土地出让方案制定、土地出让后三个阶段防控机制,明确出让金缴清后方可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和要求交付土地。四是严格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凡2017年8月以后出让经营性用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中未注明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一律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关于截留挪用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荆州南城墙维修工程、八岭山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未支付款项已拨付到位。

  五、在干部制度执行不严,执纪监督流于形式方面

  (十五)关于未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保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稳定精神的问题。坚决执行省委关于保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稳定的规定,从严控制县(市、区)班子调整,凡任职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调整。特殊需要调整的,必须在动议阶段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乡镇班子调整作出规定,一律从严控制,特殊需要调整的,必须在动议阶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十六)关于职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的3个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巡视反馈的部分单位配备党组(党委)副书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设置及职数配备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党委)设置和职数配备的标准、程序、要求。建立县级职数内控制度,规范职数使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启动全市科级职数核定、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全面更新职数管理台账,随时做到“三个一致”,即“三定”方案与台账一致、组织人事部门台账与各单位台账一致、干部任免与台账更新一致。

  (十七)关于监督制度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对3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重新核实,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近两年核查工作全面“回头望”,对填报不一致的23人进行了函询。三是根据重新比对、函询回复和调查核实情况,按相关规定,对查找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新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防止漏报、少报现象,发现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巡视整改成效只是初步的,继续整改任务依然很重。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一是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及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和尚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持续推进整改,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关注纪律、作风方面的共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三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狠下功夫,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四是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荆州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促干部廉洁从政、促政治生态海晏河清,进一步突出共抓大保护、厚植大开放、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推进“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大振兴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459177,电子邮箱:jzswdcs@163.com

中共荆州市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