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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9-05-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4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9日向市政府法制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法制办党支部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意见会后,市政府法制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主任办公会、全办党员干部和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会议等,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修订完善《主任办公会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6个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通过党员自学、支部会议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二是召开县市区法制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县市区政府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和督导。四是主任方红同志带队到省政府法制办汇报并书面请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问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近期分别由业务科室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打分评价。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行政执法公文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纳入2019年法制监督重点工作。五是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骨干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六是加强《荆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向市环保局发送《关于加快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进度的函》,协助召开政府规章专家论证会。七是接受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八是对17个市直单位49件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九是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和录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十是组织相关地方和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征收案件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应诉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十一是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联合市司法局召开五个区负责人会议,研究涉及重大项目的房屋征收有关法律问题,向市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政府法制办、市法建办、市绩考办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权重分值问题去函,积极争取法治政府考核权重。二是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行政诉讼法,并就2018年1-8月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发出督查通报。三是完成军民融合、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调整荆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了新的仲裁委组成人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荆州仲裁委副主任方红同志组织召开第一次仲裁委员会会议,报告了当前仲裁机构主要工作情况,审议表决了聘用案件内审人员、增补仲裁员以及秘书处聘用人员续签劳务合同等事项。订立《荆州仲裁委员会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涉及到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裁决文书制作规范、仲裁员守则、经费支出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4项工作制度。关于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问题,目前已按程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意见,经过审查,遴选了16名法律、金融、建筑等领域的专家,待提交仲裁委员会适时审议决定。关于仲裁委秘书处财务审计问题,秘书处已着手进行全年会计财务审计。

        3.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听取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重大疑难案件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纳入主任办公会讨论范围。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上会讨论等。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经常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请示报告,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四是市政府办党组协调安排司法局一名同志借调、从乡镇上挂一名干部、通过公务员招考一名干部,缓解我办人手不够问题。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牢,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主任方红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副主任肖书生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履行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二是出台《市法制办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加强党建引领,开展“双争”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四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分别到荆州区马山镇枣林岗村、博智律师事务所、市烈士陵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党日活动。五是加强《党章》《宪法》《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六是邀请仲裁委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我办支部主题党日和学习活动,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5.关于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缺乏实效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荆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2018年分别于2月8日、9月4日、10月10日先后召开三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25日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监督。三是策划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做好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和支部会议记录,主任、支部书记方红分别以《学习新条例,争做新形势下优秀党员》《爱党、爱国、爱岗》为主题讲党课。四是根据工作人员分工调整,明确由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党务工作,挂职干部协助做好党务工作。

        6.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房屋征收类、信息公开类分别出具申请事项告知书,制定行政复议资料提交标准和模板。二是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向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三是在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制定2018年“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对2018年1-8月日志记载情况、在线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日志记载率不高、在线学习得分不高的同志,在月度例会上进行了点名批评。三是分管负责人就日志记载率不高、迟到等问题进行工作约谈。

        8.关于执纪监督力度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党风廉政“宣教月”组织了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测试,抽查了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情况。二是克服“清水衙门”思想,梳理我办和我办干部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三是强化专职纪检委员责任,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专项检查,安排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和省、市纪委通报专题学习。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文件规定,修改完善了我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对超标接待和重复接待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核查,按照整改要求和主任办公会讨论结果,对上述超标准接待和重复接待的公务接待费用予以退还。三是对近几年财务报销单据进行了全面清查,报销单据前对“五单”进行核查,凡“五单”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0.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一桌餐”、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一桌餐”和私车公养没有违规现象。对2015至2017年工会经费进行了核查,补交2017年度个人工会会费2097元。二是对财务报账基础性工作进行了严格清查。主要对支付劳务费、维修费等零星费用情况进行排查。今后将严格执行修改完善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分管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三是认真进行财务预算管理,严格编制财务预算。对特殊情况下确需涉及项目资金调整使用的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报经批准后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编制2019年财务预算过程中,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项目设计,准确把握专项资金的数量标准,将行政复议经费、规范性文件经费、法律顾问经费等专项经费分别单列。

        11.关于廉政专项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市法制办“双争”实施方案,开展“双争”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对照市法制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生活会,通过自查自纠进行整改,向市纪委报告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对县市区发征求意见函,就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征求意见,梳理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二是制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双争”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严格按方案执行。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2.关于干部基础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问题,到市委组织部综干科查阅县级干部档案,并与主管档案的相关同志沟通,对出生日期进行了更正。

        1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的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近期研究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中,实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市政府法制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强化政治引领
         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法制办也是政治机关的观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党内法规;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班子,建设一支有党性、有理想、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制干部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2号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34000,联系电话:0716-8278326,电子邮箱:jz.fzb@163.com。 

 

                    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