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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9-05-22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3月30日至6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出面上问题六个方面 17类30项,现整改完成25个,未完成整改和还在进一步整改的问题5个,整改完成率83.3%。通过整改,清退追缴违纪违规资金788元,收回各类借款欠款8笔计53569元,建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11个(修改2个、新制定9个)。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的当天,我局党组即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整改工作专班,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力量保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17类30项问题,局党组进行了细化分解,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措施,做到了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停止,如期完成了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经过局党组和工作专班多次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任务清单》。9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党组成员按问题分类分工负责,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任务分解,把整改事项落实到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了一件一件整改落实、一条一条整改兑现。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全局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协调督办。根据局党组印发的《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了件件落实、事事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对涉及面广、跨领导分工和科室单位的问题,由党组书记组织协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同整改。对整改过程实行了“三天碰头、每周督办”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扎实进行。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补课。9月10日和10月9日,我局组织了2次全局党员大会,再次学习“五个专项整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新表现等相关文件,并开展了学习讨论。二是开展自查活动。每名党组成员撰写了一份个人学习体会和自查报告,就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对扶贫攻坚工作,局党组重新安排调整1名副局长和1名科长驻村扶贫。今年直接帮助争取各类帮扶资金50万元。组织党员干部与65个贫困户结对帮扶,集中组织到村入户4次。在“五城同创”工作上,完成了两个机关大院的环境综合整治及“撤墙建绿”,加强了5个机关大院的综合管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所联系的玄妙观、弥市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各项活动,并给予资金支持3.8万元。在环境保护方面,以市委、政府大院为工作基点,正在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我们加强了对全市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财务科加强了对27个财务代管单位的预算和支出审核,今年已配合各类财务检查和单位自查430次。

        2.关于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工作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专人、专用记录本分开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今年以来,已将党组会议、局务工作会议、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和其它会议分专项记录本记录。明确了重大事项和人事工作由党组会研究、日常事务工作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了党组重要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决策前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交流沟通,每次会议前,列出议程和具体事项,坚持不调查研究不上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上会。在决策过程中,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杜绝了“一言堂”、“家长制”,提高了会议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局党组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完善了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四是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及时将局“三重一大”事项向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事前报备,形成了重要决策事项邀请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和进行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五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就鑫保公司、公租房管理、市委大院房屋漏水问题、政协大院主供水管网老化、市委沙市大院部分房主不动产证办理等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攻坚。①关于鑫保公司遗留问题。我局已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清理。目前,公司已进入市政建设整体拆迁程序,我局将结合拆迁工作进行公司清算和资产移交,彻底解决公司改革的遗留问题。②关于公租房管理问题。成立了工作专班,修订完善了《公租房管理制度》,完成公租房的基础调查并进行分类处置。对已收回的8 套作为周转房进行管理,对其他44套公有住房正在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完善合同,追缴租金。③关于政协大院主供水管网老化问题。由于要解决政协大院供水管网问题,必然涉及院落的道路、排水、燃气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因此,我局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政协大院基础设施综合整治设计方案》,并向市政府呈报了2019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④关于市委大院房屋漏水问题。已投资35万元,完成了第一批41户房顶的维修,启动了第二批房屋的实地调查和预算工作。⑤关于管辖范围内部分房主不动产证办理问题。目前,已完成沙市区“大市场”28户住房“两证”办理。对市政协大院因房改后又经组织调整住房形成的“张冠李戴”的9户居民,目前已进入办证阶段。对于因2015年清理多占政策性住房过程中、清退房屋需理顺产权手续的7户居民的产权证问题,已向市政府请示,启动了办证程序。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 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三大攻坚战”、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干部绩效考核。今年以来,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了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三是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紧密结合,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和“双争”活动开展学习,做到了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先后邀请了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市扶贫攻坚督查专员、省机关事务局公车处和办公用房管理处2名专家到我局进行专题讲学4场次,局机关业务科室3名科长进行业务讲学3场次,编印《学习卡片》8期印发到每名机关干部职工。四是开展党员谈心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对分管室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普遍的谈心谈话。大家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团结。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情况任前审核实施办法》,建立了培训管理台账,把干部培训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已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5人次,参加省市各类培训计11人次。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6个党支部的换届,支部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二是制订了《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了9项党建工作制度。三是“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每次集中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保证了党员的参与率。

         3.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月度工作台账管理。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对每月工作列出计划清单,按计划组织实施,逐项落实完成。二是按照绩效考核“三项制度”要求,每月初召开月度工作例会,科室和单位对照台账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当月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点评、主要领导总评。坚持开展“出彩工作”和“实绩突出干部”定期评比,对绩效考核记载情况进行定期公示。三是修订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并不定期地开展作息纪律的突击检查。党组成员对相关干部及时地进行了约谈提醒。

        4.关于制度执行抓得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20项,并组织了制度的学习解读。二是实行工作流程化管理,保证制度的落实,防止出现执行中的漏洞。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分门别类制定了46项工作流程,并对内印发《工作流程汇编》。三是成立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专班,定期进行了制度执行评估,及时完善了制度和流程,把“补短板”、“扎篱笆”工作做在平时。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年度会议计划。将扶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党组年度会议计划。二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局党组成员年底将按照市委要求,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并在局机关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三是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将财务、人事、资产、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接待、工会福利等重点风险岗位、风险环节情况列出清单,制定了制度和管控流程。四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问题查摆和自我检讨,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审计出的问题未能监督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对审计报告逐条进行了对照整改。二是对近几年我局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列出清单,组建专班进行了内部审计和整改。三是针对五个大院的水电费收缴监督缺失问题,责成后勤服务中心对五个大院水电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规范了水电表查抄及收费程序,安装了水电费管理软件操作系统,规范了水电费收费标准和程序。四是完成了市政府大院的供水管网改造和市委大院内的单位及520个住户的水改,实现了用户与水务集团的直接对接,并将几年来的水费已全部收缴到位。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后勤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至今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局成立了办公用房整治工作专班,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实地进行测量,经测量统计,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对老干部服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我局制定了《老干部用车管理制度》,规范了老干部用车范围,实行“一车次一审批”的管理办法,建立了详细用车台账,杜绝了违规用车现象。对违规公车私用2名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开检讨、各扣发工资500元的处理,对2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诫勉处理。三是关于违规报销加班误餐费问题。经核查,系我局管理的机关食堂向“五城同创”办收取的工作餐费。因食堂开据票据填写不规范,已责成局财务科负责对食堂票据进行经常性的审核,并为食堂代理财务。四是关于超范围开支工会慰问费问题。2017年元月,对春节期间五个大院在岗的门卫、保洁、会务人员共78人进行了慰问。根据政策,该项支出不应从工会经费列支,而属于安保和物业类支出,已进行了处理。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规报销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虚假发票报销问题。经核查,2015年5月,报销非工作日市内交通费,因无事前审批工作加班的相关依据,已责成经办人清退。关于晟盛物业公司发票报销,晟盛物业公司为我局食堂外包的物业公司,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目前,财务已对食堂进行财务代理,规范了食堂账务。二是个人发票报销的问题。经核查,报销个人住宿费系因公出差住宿费开成了个人,没有及时要求经办人对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已责成财务科在票据审核上进一步严格规范把关。三是无明细报销的问题。已制定了机关事务局票据报销流程,并开展了业务培训,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关于基建维修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几年基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整改。完善了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建立了从立项到验收决算全过程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体系,把规范管理和监督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基建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专家对相关科室的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升了机关人员的法规素质和管理能力。三是聘请了法律顾问,做到了在签订合同文书前由律师把关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工作流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门面资产、公有住房、办公设备等资产进行了清理,查账对实,核实底数,做到了账实相符,完善了建账管理。二是规范了门店租金标准。对于经营性资产租金标准进行了逐项评估,依据评估标底进行租赁。三是完善了经营性资产合同管理,以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制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四是完善责任体系,将经营性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管理。

        4.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底工资专户余额908.38万元,为年底27家代管核算单位及机关事务局本单位代扣个人养老金307.68万元、个人所得税0.82万元、文明奖金577.08万元,机关事务局2016年未休年休假补助14.06万元,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未休年休假补助8.74万元。已于2018年正常缴纳、支付,2016年未休假补助未发,已上交财政局非税局。二是基本户账户余额过大,2015年90.73万元、2016年120.12万元、2017年159.58万元为代管27家核算单位存量资金、机关事务局、后勤服务中心代收代缴水电费、伙食费等,现已核对清楚,上缴财政局非税局。后勤服务中心2015年至2017年,基本户账户余额分别为2.956万元、10.88万元、27.83万元,这三笔资金为代管27家核算单位存量资金及机关事务局、后勤服务中心代收代缴水电费、伙食费,已核对清楚,并上缴财政局非税局。三是对部分个别人借款和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回收的问题。我局组织专班对1996年以来的借款和往来历史凭证进行了清理和分类处理。对可确定应由当事人还款的进行了追讨,收回了8笔个人欠款。对与鑫保公司往来借款,结合鑫保公司拆迁工作进行并案处理。对于尚未查明缘由、无处置依据的2笔往来款暂时挂账,继续清查相关依据并按政策处置。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提拔的1名副科级干部,于6月份完成了试用期转正的考核转正程序。二是按相关政策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调转、福利保障等人事工作内部流程,确保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对干部职数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目前局机关已没有“超职数”、“歪戴帽”问题。

        2.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条例规定,规范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了民主推荐考察范围,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按照组织部门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了干部的选任和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定期向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汇报局系统干部管理情况。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细化规范,凡涉及干部人事相关事项的党组会议,人事科科长列席并负责用专用笔记本详细记录。按照组织部门要求规范了干部考察程序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清理规范后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和工作措施
        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逐项进行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治标必须治本,必须在加强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坚持不懈地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跟踪问效,继续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强化管理的问题,逐项研究,实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做 “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与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责职能紧密结合,在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的同时,在财务、公车、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管理服务的职能。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主体、主责、主抓意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紧密结合,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三)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整改措施能够长效管用,已经形成的机制能够长期坚持贯彻落实。
 
 

中共荆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