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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9-05-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林业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5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林业局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2018年5月16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后,下午局党组就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精神,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意见。局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反馈要求上来,积极正视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坚决整改问题,确保巡察取得成效。6月14日,局党组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推动问题解决。在此基础上,又多次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配合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党组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市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查督导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三次组织整改方案专题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整理形成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真正做到整改“四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和完成时限明确),有力确保了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强化检查督办,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书记杨少华同志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对照工作台账,协调解决问题。对具备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整改结账;对情况复杂的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整改督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定方案,抓进度,分步推动落实。同时局党组着眼长远、抓住根本,从严格规范工作标准和程序入手,完善机关规章制度33个,其中新增制度16个、重新修订制度17个,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采取交流讨论、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形式,抓好专题学习和延伸学习,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加强对政策理论的学习,在真正吃透上级精神,掌握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上级政策有效执行与贯彻。三是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了一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学习,结合林业实际,积极推进市场林业、规模林业、科技林业、产业林业、生态林业和效益林业“六个林业”建设。四是加强检查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以“提前高标准完成”作为落实的要求,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组织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讨论,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重要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与局直单位签订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内容。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结合创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局机关文明新风,为绿满荆州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四是做好会议分类记载,明确专人进行记录。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要求定期整理会议记录,规范会议会务工作。

  3.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二是根据实际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压实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市森林公安局调整班子分工,纠正了非班子成员参加班子分工并分管财务工作的问题。

  4.关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议。6月1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科学制定会议方案,做好充足的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间敞开谈问题。年底,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和本年度开展的专项整治纳入会议内容,要求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辣味十足,针对具体事具体人,使扯袖子、拉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会后,要求认真进行问题整改。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二是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成员包括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部分局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经局党组审定后施行。今后严格按计划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把局机关集中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三是局党组今后每半年听取直属机关党委汇报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对年龄偏大的党务专职干部待人员补充后进行换届调整。

  2.关于局直属机关党委履职尽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认真履职,每年对局系统党建工作进行考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考核。

  3.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拓展功能、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真正使“三会一课”成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活力源泉。强化组织生活纪律。要求支部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生活,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定期对系统内各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令及时整改。

  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市木材公司瞿某在2017年吸收为预备党员,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培养该同志为积极分子,在转为预备党员时其中一名介绍人已退休到外地,导致该同志入党自愿书上只有一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目前已联系另一介绍人补正该同志入党志愿书,同时在后期党员发展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

  5.关于党员干部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将局系统党员干部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干部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上交至组织部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国(境)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由人事部门管理,并制作出入境信息相关表格。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坚持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环节,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摒弃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检查督办。每年将风险排查及提醒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加强日常风险点排查工作。

  2.关于廉政谈话搞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必谈。谈话要切中要害,结合个人工作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要抓好日常提醒。对前期廉政谈话原始记录进行整理,规范建档,谈话人及被谈话人均现场签字确认。后期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3.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做出了书面检查。对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奖励工资和津补贴问题全面清退、积极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和问责。5月25日,开展了一次《监察法》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从思想上警醒起来,提高对纪检监察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下一步,机关党委将组织专人加强对局直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4.关于“四风”问题仍依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完善,从严控制公务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二是对无依据收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林业系统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95号)规定收取。三是对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严格按照荆州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荆办发﹝2014﹞8号)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杜绝无公函接待、涂改公函、超标准接待、项目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情况发生。四是对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及奖励工资,认真查明情况,落实精确到每一个相关人员,积极做好清退工作。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批评教育。

  5.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仔细清查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退款。二是市林科所加强了劳务税务发票管理,要求所有生产劳务费报销都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附件必须有劳务用工合同和当事人经办人签字的用工明细。同时加强财务报账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三是市林业局机关和市森保站依规开设工会独立账户,独立核算,并对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账务清理。现4家下属单位已注销或合并,无法收回应收款项,目前已向财政请示,待批复后进行相应处理。林调院账户已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情况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注销单位账户。五是建章立制,实行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的作用效益。

  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公务用车情况全面清查,梳理形成《在中心城区办理一般公务使用公务车情况统计表》和《使用公务车辆未经分管领导审批情况统计表》。对因工作程序遗漏未经分管领导审批使用公务车辆的,补办审批手续,并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违反重大项目决策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森林公安局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班子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集体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凡是涉及人事调整、项目建设、重大事项、资金使用及2万元以上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并书面报请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支部会先由具体分管工作的支部成员充分讨论,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集中意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市森林公安局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工作,未经过集体研究,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一律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枪弹库设备管理责任。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以局长李华雄任组长,政委张富登、副局长毛青松任副组长,综合、督察、刑侦(治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用枪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李华雄同志、政委张富登同志为枪弹库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毛青松同志为枪弹库直接责任人,刑侦大队为枪弹库枪弹使用保管的责任科室。制订枪弹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严密、高效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枪弹库的绝对安全。联系生产厂家进行视频培训指导。与森林公安24小时值班备勤结合,严格执行枪弹库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做好记录。对枪弹库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维护,确保枪弹库一切平安正常。三是联系监控系统建设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制订维修方案。帮助松滋市林业局与建设厂家做好维修对接工作,协调松滋市林业局尽快出资维修损毁老化设备,目前已完成维修。

  2.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当事人做出深刻检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采购相关文件,吃透精神。建章立制,制定了《荆州市林业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下步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今后行为。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进行评估。2017年已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按评估价重新与青莲酒家签订了租赁合同。二是加强资产管理。按财政要求进行登记备案、上缴租金。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纠正问题。市森林公安局将2015年购买的办案区门禁和车辆定位设备进行补记账,计入单位固定资产。修订完善森林公安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4.关于违规设立荆州市欣森造林绿化监理公司、荆州市森茂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注销了荆州市欣森造林绿化监理有限公司。荆州市森茂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待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后,于2020年底一并整体资产划转,出资人变更后移交市国资委管理。期间,严格按照“三分离”要求将公司的人员、资产和办公场所与局机关进行切割、分离。

  5.关于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及转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建章立制,实行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将存量资金整合使用。2015年经市政府批准后市林科院将存量资金整合。此后所有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实施,再未出现此类现象。三是根据会计事务清产核资报告,欣森造林绿化监理公司向市林调院工资专户支付20万元资金实际为借款,2018年2月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已将20万元归还重组合并后的荆州市森茂公司,并对会计人员账务处理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森保站完善站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监管机制,今后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虚构经济业务事件再次发生。

  6.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7月10日完成与花卉盆景协会脱钩。下一步,将严格财务制度管理,杜绝类似问题。

  7.关于违规转款和账表不符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财务核算,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对森保站超配的两名副站长,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了免职。同时,局党组书记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作检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共荆州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遵守议事程序,党组书记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2.关于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按照规范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补缺和归档整理。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3.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公示规定,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明确由人事干部使用专门记录本进行干部任免讨论会议记录。对记录内容进行规范,要求全面体现会议研究内容和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内容,会后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原始记录重新誊写,做到全面准确,字迹清晰。二是对干部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对缺失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按照“一人一册”要求进行整理装订。

  三、巩固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林业工作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断强化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荆州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加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力度,做到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局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抓好党支部建设、带头人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四)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局党组将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对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林业工作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

  (五)围绕大局统筹兼顾。继续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牢记党的宗旨,大力弘扬正气,敢于向问题“叫板”,狠刹歪风邪气,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工作氛围,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14号,联系电话:0716-8468655 ,电子邮箱:271224705@qq.com
               

中共荆州市林业局党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