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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8-04-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8日至7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11日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办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彻底整改

  (一)压实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巡察反馈会后,办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5次,督办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责任落实到位,全员立行立改。办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根据巡察“问题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保证整改工作在规定期限完成。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办党组制定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两个责任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政务办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凭证、资料、附件100多份,完善制度14个、重新制定制度19个,补缴党费9062.5元,清退各类违规款金额20.25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中、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

  (1)落实简政放权改革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延伸最后“一公里”,督办市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向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放权。目前,上述部门已经按要求向荆州区、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放权到位;

  (2)“放”不彻底,“服”未真优。

  整改情况:加大公共资源同级平台整合力度,市产权交易中心已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信息联通共享。加强与电子招投标平台软件运营商协商,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平台建设,2018年6月,实现市、县交易平台运行规则的统一。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3)党组会不严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组会、办(局)务会议的召开。会议召开前,广泛征求分管领导和各科室部门意见,下发会议讨论研究议题报主要领导签批,安排专人用专门的记录本分别记载党组会、办(局)务会议内容。

  (4)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须在党组会和办(局)会上研究的事项,避免会议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形成了相应的集体决策机制。

  (5)集体决策存在盲点。

  整改情况:健全了集中采购制度,并要求交易中心严格执行,明确了局交易管理科、督查科参与监督管理,按公开招投标项目进行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大事项由办(局)务会议集体决策。

  (6)发扬民主不够。
整改情况:广泛发扬民主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组会必须按照之前安排的议题进行,对于重要事项不搞临时动议。

  3.领导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充分

  (7)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战斗力、责任心整体不高,“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办(局)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的个人责任,全面提升班子成员的“精、气、神”。制定《党组成员交心谈心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深入沟通,相互听取意见,交流思想,相互提醒,发挥好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的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全力实施推进“一次办好”。

  (8)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态度不认真、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制定了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要开出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的效果,开出火药味,开出真成效,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思想建设抓得不紧

  (9)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意识,配齐了党务工作人员,实现了专人主抓党建工作。

  (10)理论学习形式化,学风不实。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活动由综合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活动方案,开展学习教育、联建共创活动,实现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11)思想政治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广泛开展与职工之间的交心谈心活动,深入的了解干部职工的生活情况与心理诉求;丰富活动形式,在机关开展“党员先锋岗”评比创建活动,在窗口开展评比“服务标兵、红旗窗口”活动,让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展现,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5.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

  (1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未及时换届;纪检体制改革后,机关党支部、交易中心党支部未明确纪检委员。

  整改情况:2017年9月2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完善了《中共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支部活动制度性规范性。

  (13)党支部活动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日活动没有按照要求落实。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上党课。党支部活动配备了专门的活动记录本,明确了专人记录。配齐了政务办机关党支部及交易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坚持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做到有特色、有内容,实现全程留痕管理。

  (14)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党费缴纳。对照每个人的工资标准,确定补缴金额,共补缴党费9062.5元,已全部补缴到位。

  (15)党的建设基础工作薄弱,对党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务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6.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16)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缺位的现象。

  整改情况:强化管理,狠抓工作责任。完善了《全员考勤制度》,全体工作人员采取上下班刷脸签到。完善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开标会议纪律》、《评标工作纪律》、《岗位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管。

  (17)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不够严。

  整改情况:严格工作纪律,办领导带班,加大工作纪律日常巡查力度。强化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追责。

  7.制度建设抓得不严

  (18)制度建设未跟上,学习、培训、会议、考察审批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市委、政府相关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审批权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党组工作规则》、《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19)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不彻底,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对接待报销“五单”不全的现象,责成经办人按发票金额退款;对带车出差同时领取交通补贴的现象,责成相关人员退赔多领的补贴。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20)“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视和督导不够,重形式、轻内容。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管党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构建完善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2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缺位。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到分管单位开展廉政谈话、上党课,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9.落实监督责任不够

  (22)党风廉政建设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查找工作中风险点43个,与相关科室签订责任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人要常谈心、常提醒,履行好提醒之责、监督之责。

  10.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23)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严格自查,举一反三,即行即改,对于违规发放的2014年工资89040.27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17年11月13日全额退回上缴财政;未休假发放的补助27700元以及节日值班补助3400元,也于2017年4月7日全额退回上缴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1.评审专家进餐超标

  (24)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进餐多次有超标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进餐超标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及工作用餐管理规定》,明确了评审专家工作用餐费用及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全部由财务直接转账到评审专家个人帐户,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对已经发生的评审专家进餐超标准,已经于2017年11月22日全额退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2.违规报销接待餐费

  (25)“政府采购招标进餐”无“五联单”。

  整改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评标专家的工作进餐费,属于正常业务开支,经查找原始凭证,已补齐相关明细,对部分超标准问题,已经于2017年11月22日全额退款上缴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3.违规报销培训餐费

  (26)为参加培训的城区人员、社会专家进餐买单

  整改情况:2014年11月,我办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在长江大学报告厅举办全市招投标专家(包括县市区评标专家)及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培训共1500余人。由于培训内容多、参加人员多,在安排培训场所时,需同时满足既能提供培训场地,又能提供中午进餐两个条件。经多方选择,最后选定了长江大学,其学术报告厅用于培训,学生食堂可以提供就餐服务。我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土地整理工程、信息化工程、环境保护、医疗器械(耗材)、综合类等11个专业,分布在各行各业。专家培训时,没有区分县市专家和城区专家,也没有严格区分专家单位性质。因培训内容较多,中午未安排休息时间。为了便于培训,为参加培训的所有专家统一发放了30元/人进餐票,凭票进餐,凭票结账。违反了同城不安排进餐的规定,也为社会机构专家提供了工作午餐。这一错误已向巡察组做出深刻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4.违规发放补贴

  (27)2014年,给地税局窗口、市住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发放了窗口误餐补贴。

  整改情况:2014年,为保证中心窗口正常运转,个别部门委托我办(局)代管临时经费。2017年7月,我办认真核查窗口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上述两单位为窗口设置的午餐费和交通补助费按正常经费使用开支。市政府午餐费落实以后,仍然领取的费用,由当事人退赔。上述费用已于2017年7月4日退回上缴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5.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

  (28)存在“三超两乱”、“混编混岗”、借用二级单位人员到机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编制规定,借用人员退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因改革,超配1名副科长,予以免职。涉及的混编问题,向相关部门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16.履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29)组织考察工作,存在程序倒置等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北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中共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定》规范程序,严格选人用人任用机制。

  17.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

  (30)执行任前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采取事前沟通,并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听取纪检部门意见。

  (31)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严格备案程序,完善《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登记表》、《因私出国(境)申请书》。统一收集管理机关和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出入境证件至综合科。

  18.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

  (3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本着保留原始资料的原则,党组会议记录、办(局)主任(局长)会议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确定专人专册进行记录,确保工作记录的专属性。

  (33)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形成、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如实记录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征求纪检组意见、任前谈话等。集中汇总保存干部考察任用过程中每个环节留存的记录材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职数(方案)预审制度和结果备案制度的落实。

  (34)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干部任免资料,完善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时归档,处分材料及时归档。抓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办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从严治党,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与监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办党组将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8268666;

  邮政信箱: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邮政编码:434000;电子邮箱:513698455@qq.com
 

中共荆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