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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8-04-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3日至6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来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10日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2017年10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通过党委会、整改专题会、机关干部会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6大类14个问题,市司法局共清退滥发津补贴177646元,并将补缴的40769元党费上缴至上级组织部门。同时,市司法局坚持标本兼治,新出台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28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织得更加严实了。

  二、全面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执行中、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强化党委“四个意识”。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在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开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11月启动“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12月6日,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安排2018年法律服务开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在机关中开展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专项整治活动。

  2.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担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荆州市司法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到党建联系点和联系的县市区局指导调研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完善了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党组织建设,11月25日,召开律师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松滋推进会。三是重新研究党委班子成员及副调研员工作分工,制定下发了《荆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四是严格执行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荆州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和2017年荆州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把党建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与正在开展的“文化三市”活动相结合,在机关办公场所建立了廉政文化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4.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修改完善《荆州市司法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机关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完善《荆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台账资料。建立《支部学习记录本》《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员手册等台账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记录和规范管理。四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任期届满的支部及时进行换届。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

  5.党费收缴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核定2014年至2017年党费收缴标准,并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及时补缴2014年10月和2016年7月提高工资标准后未补缴的党费;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定期公布的党费收缴和管理机制;落实第五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015年、2016年党费收缴记录。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2017年全系统党建工作暨队伍建设要点》和《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抓实。二是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3次。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7.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纪监督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二是明确局政治(警务)部为主体责任办,制定下发了通知。明确党委纪律检查委员和行政监察人员,健全内部纪律监督制度和工作规范。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四是制定《荆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出国(境)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集中管理、督办到位。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发放的宣传报道奖金18140元,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合格人员超发的奖励工资138448元, 2014年局机关违规发放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值班工资共计8400元,违规报销工作人员远郊乡镇出差补助2900元,为驻村期间的扶贫工作队发放机关食堂工作餐券9758元等均已据实清退。二是取消定点洗车,车辆清洁维护由驾驶员承担。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车辆派遣管理和维修审核。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四是补正、补齐相关会议费支出资料,严格按《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会议。尽可能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节约会议支出。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9.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和要求,及时处置不应购置的资产。二是坚决纠正使用现金范围过大问题。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坚决控制现金作用。财务室已做到零现金库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将局内控制度装订成册,并加强宣传学习和执行的力度。

  10.违规报销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已由承办人据实说明情况,严格按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补正报销手续。同时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坚决落实公务接待双审核、双审批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车辆维修、办公耗材、印刷等支出清单和明细进行清理和查找,并装订成册以备查证核实。三是对分管财务的领导自己经办、自己审批报销发票抬头为个人的接待费问题已按要求补办审核、审批手续。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1.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二是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关于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等干部选人用人文件精神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规定。三是针对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11月2日,2016年9月任职的4名副科职同志分别在各自所在支部范围进行了述职。11月3日,组织全局人员对2016年9月任职的四名副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民主测评,以局党委文发文任命。其他选拔人员带共性的任职资格问题,局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按市委组织部批复意见办理。四是针对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局党委已经按程序完成了轮岗交流。

  12.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干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形成既成事实的有关问题(如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不够严格、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13.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程到市委组织部汇报,统一了干部任用选拔专用笔记本,将对局机关选拔人员做好全过程记录,并对2014-2016年党委会讨论选拔干部的记录誊写规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纪实材料和归档。二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对2015年、2016年选拔任用的干部档案进行了清查。三是干部考察材料书写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并规范进档。
14.没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在荆州司法网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策及“三公”经费信息。
整改情况:已在荆州司法行政网公开了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这次政治巡察,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市司法局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四自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促进改革发展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大是大非上做清白人。

  (二)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局党委班子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扛在上肩,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统揽全局、统筹推进党建工作的“头雁效应”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在责任落实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将整改成果转换为工作成果。

  (三)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局党委班子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增强担当意识,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刹“四风”;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以加强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作风教育整训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四)积极借助巡察整改东风,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局党委班子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借助巡察整改的东风,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大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82号荆州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34000,联系电话:0716-8527519,电子邮箱:846463546@qq.com。 

中共荆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