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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17-05-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6年12月27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2017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巡察组对我局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4月20日,巡察组对回访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以来,局党委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接受巡察、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按照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12月27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后,第二天,房管局党委就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反馈意见。局党委一致认为,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是对加强房管局党委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督促和指导,是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又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政治洗礼”和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于更好地落实中、省、市关于管党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房管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房管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推进房管事业更好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代表市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市委的权威。局党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局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委对我局党委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组对我局反馈的意见上来,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胡应国同志任组长,同时也是第一责任领导,统筹领导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各党委成员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领导,各基层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书记胡应国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整改期间,于2月15日和16日两次代表局党委亲自向巡察办、巡察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并且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为巡察整改谋思路、定方向、想办法、督进展,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局党委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出发,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剖析问题原因。局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也认真学习反馈意见,全面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逐条领会,明确目标要求。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局党委进行全面盘点,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要求。12月29日,局党委召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细化问题清单,各责任单位和科室分别进行认领,对整改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2017年1月4日,局党委向巡察办专题汇报了我局的整改工作安排和部署,巡察办对我局的整改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2017年1月5日,局党委再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议,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1月9日,局党委召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局党委还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把整改行动作为一次制度对标、一次精神洗礼、一次作风提升,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四)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明确要求,推进整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聚焦反馈指出的问题,深挖根源,在巡察整改措施上出硬招、出实招,坚决“亮剑”。 同时实施整改项目挂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强化跟踪督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同时注重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成立督查专班,强化动态督办。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在全局共同努力下,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个方面、18项类别、40个具体问题,以及巡察整改回访督中指出的1个新问题,截止4月底,已经整改完成37个,有2个问题还需长期坚持,有2个问题需进一步整改。整改期间,共清退违规资金253187.97元,其中局机关清退工会活动经费21100元,基层单位清退“三公”经费214142.97元、津补贴17145元、个人奖励800元。给予党内警告2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1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干部6人,通报批评27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35人写出书面检查,加重对3人的纪律处分。同时,注重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巡察整改以来,共完善修订出台了13项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全面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局政治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学习党中央重大理论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二是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2017年度全局重点学习内容,并组织全系统反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精神。三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大讨论。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撰写心得体会,在全局营造正确认识对待巡察整改的良好氛围。四是组织了对全系统2015年以来“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的自查和检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当前已经全面清理排查完毕,并组织了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检查,目前没有发现相应的违规问题。五是对房投公司“三公”经费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对涉及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目前该单位原主要负责人正接受组织审查,并免去其职务。 对违规消费的“三公经费”予以足额清退,相关人员均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进行一对一教育帮扶。

  2、针对“坚持党的领导大而化之”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始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会议管理,规范学习、会议记录,采取现场录音与书面记载相结合的方式,原汁原味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并提出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三是认真总结分析2015年以来全系统管党治党工作,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党建人事工作计划。四是与基层单位签定了2017年目标责任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局党委成员分别带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升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成摆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决策制度化、科学化,修订完善出台了党委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轮流发表意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各项规定,如实记录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员干部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力度。

  4、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分层次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人员作出了深刻反思,并写出了书面反思材料;局属8个企事业单位分别召开了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分别参加并给予指导和点评。二是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相互之间定期不定期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廉洁、生活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和纠正。三是对全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照法治方式和案结事了的总体要求,重新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18个重点信访难题,制定了领导包案方案,实施分类化解,坚决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四是严格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导向和政治标准,强化监督、教育和管理,定期分析、研究班子状况,对不团结、不适应、不胜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个别成员坚决予以组织处理,全面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而不实,下功夫不真不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思想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在房管局机关补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一课,制定学习方案,开展学习和调研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深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及时把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突出抓好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决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同时指导基层单位中心组学习,要求每个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三是加强检查督导。要求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指导监督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做到每年至少去分管单位上一次党课,每年至少检查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四次。

  2、针对“组织建设抓得不严,依规行事差距大”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着眼加强基层班子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整充实了五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按期完成了8个单位党组织换届,全部明确了专兼职纪检委员,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二是着力提升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细化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形式、内容、责任和相关要求,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常态化监督检查考评内容,发现不按要求开展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追责。三是严格抓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建立培训、帮教、跟踪考核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对个别单位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责成现所在党支部对入党介绍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严格党费收缴和管理。坚决执行缴费标准和一月一交等相关规定,督促离退休党员按时缴纳党费,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亲自缴纳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委托代理人定期缴纳,同时严格加强在职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坚决予以纪律处理。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紧,懒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局党委制定印发了《房管系统“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社会老楼危楼安全隐患等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为期九个月的走访调研活动,切实为群众解一批难题,办一批难事。二是加快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等突出问题,抓紧采取集中培训、轮岗交流等多种途径,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查暗访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重点对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部门形象,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利剑高悬,剑锋向下。

  4、针对“制度建设抓的不力,流于形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局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法规监察科等部门对涉及全局性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应建未建、建而不全的制度,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研究的方式,制定了《房管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房管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房管局财务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公务接待规定》等十三项制度,以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强化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全系统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利用党日活动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出台的制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平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年末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空泛化”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元月份,组织了对上年度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2月以来,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研究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要求。二是分层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层次的相关责任,细化了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了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构建了责任体系,从内容和形式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纪律保障。

  2、针对“履行监督职责力量弱、力度软”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名党委委员联系纪检工作。要求局法规监察科负责系统内纪检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局党委已明确各位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分管的机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督查,每季度统一进行一次常态化考评。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及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实施随时随地的日常监督;对反映的相关单位三公经费违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针对“借机发钱发物的问题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工会活动管理,制定了工会活动方案,严格按照预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工会活动不超标、不走样。二是局党委研究取消了2015年8月工会组织的一次活动,清退全部费用21100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了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执行津补贴规定,无论是在职干部还是退休老干部,均按相应政策落实。

  4、针对“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委明确要求,凡是今后研究处分违纪违规干部时,同步落实帮扶对象、谈心谈话对象,实施跟踪教育、跟踪监督、跟踪考核,帮助受处分的人员知错改错,不让一人掉队;对反映的一名职工2013年度受到处分后年度考核仍然为优秀的问题,局党委组织开展调查,撤销了该职工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发放的奖金予以了追回,并责令单位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查,并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私设‘小金库’,违规操作”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发现系统内有坐收坐支问题时,一律从重从快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切实加强国有公房租赁管理,对租金标准和收缴方式,加强监管,杜绝以房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对反映的老干支部管理的5间出租房屋已于2016年1月移交局属单位沙市运营中心按要求规范管理,其收益不得再作为老干活动经费;对反映的局机关1楼房屋出租收入,已按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开始,上交财政专户管理。

  2、针对“制度空转,缺乏监管”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大额公房维修、公租房筹集、物业管理、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买等方面重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保程序合法、质量优良、价格适中,坚决防止招标和采购中的腐败问题。二是切实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公务卡使用有关规定,加强财务报账审核监管,理顺工会和行政的财务账,防止因制度执行不严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3、针对“违规违纪处理不及时,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责成由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涉及的人员进行帮扶教育,正确引导受处分干部职工消除心理顾虑和消极情绪,凝聚人心合力。三是局党委重新研究了加重对涉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决定给予三名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工作岗位变成了‘养老院’、‘安置所’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加强局机关工作纪律,一名已经改非的同志正式上班从事相关中心工作,两名长期病休的同志已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二是责成荆州中心、沙市中心两个单位立即调查不在岗、吃空饷问题情况,两个单位提出了分类整改措施,对过去已经内退和待岗人员一律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三是开展不定期督办检查,对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

  2、针对“聘用人员多”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的聘用人员已经全部清退。二是责令沙市运营中心采取劝退、解除、重组等多种方式在2018年底将聘用人员消化在核定编制范围内。

  3、针对“混编混岗超编严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机关自身建设,对混编混岗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形成了整改专题报告,上报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等部门。2017年4月25日,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核增房管局事业编制3名。二是采取分类进行,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公务员招考、调任及遴选等方式,逐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六)“关于房管系统内开办物业公司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对物业公司人员、资产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巡察办。二是责成荆州中心、沙市中心两个单位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提请市政府给予三年改革过渡期。

  三、大力狠抓整改后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集中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重点,狠抓整改后续,着力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带头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带领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六项纪律”,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局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科室、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对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局党委将把当前的巡察整改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注重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坚持执纪问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对房管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始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日常工作,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纠正小错无为,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惩治失管失职,着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坚持不懈纠“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的房管新形象。

  (四)坚持必胜信心,推动房产事业新发展。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市房管工作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房产工作,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高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国有公房保值增值,以更实的工作作风,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巡察整改的新起点上,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争取各项工作力争在全省争名次、在全市各行业争地位,努力推动我市的房产事业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264488;邮政信箱:荆州市房管局法规监察科,邮编:434300 (信封上请注明“对房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