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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8-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4月23日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公安局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接受巡察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管警的重要抓手,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既是对荆州公安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庭松为组长的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真抓真改,做到该处理的人处理到位、该整改的事整改到位、该完善的制度完善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效果。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涉及到的17个单位也相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主责,迅速开展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

  (二)雷厉风行抓整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党委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分解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各党委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严肃认真、真刀真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警醒警示、督促整改的效果。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迅速制定《荆州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展开“纠、清、治、问、建”,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整改台账、一份整改报告”的标准,列出清单、专人负责,指定专班、立项管理,倒排工期、挂账销号,严格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

  (三)守土尽责敢担当,不折不扣督导落实。为保证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百分之百启动整改、百分之百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负总责的基础上,除认领党委全部整改任务外,对重点问题整改具体抓、抓到底,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负责整改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其他局领导切实担负相应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直接到分管单位了解情况,查找分析问题,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承担整改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了全局巡察整改“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攻坚发力,全力以赴逐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黑恶线索举报接待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地址、电子邮箱,设立奖励基金、制定出台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广辟线索来源。二是完善涉黑涉恶线索常态摸排工作机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重点领域黑恶线索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拉网式”摸排。三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历年已侦办的案件进行“大起底”,推动黑恶积案、问题线索“两个清零”。四是强化协作联动,与住建、城管、银监、交通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与检、法、纪监、组织等多部门紧密合作,开展线索双向移交,拓展线索来源。五是严格落实“三长会签”制、“集体议案”制,确保线索核查质量。六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按照“一线索、一方案、一专班、一督办”和“四个严禁、十个必查”要求组织线索核查工作,所有线索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核查结论。七是实行线索核查工作情况月通报制,细化线索核查考核标准,并通过年度刑侦绩效考核进行考评。八是对涉黑涉恶举报和上级转办线索进行大排查、大清查,对违反规定进行线索流转的一律倒查追责处理。九是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线索提级核查或异地核查。十是组织基层公安民警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旁听,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案力,确保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十一是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流转程序,明确“一案三查”工作标准。督促各县市区对所有核查线索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并形成“一案三查”工作记录。

  2.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一是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2019年荆州市暨沙市区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月活动”,在沙隆达广场举办活动启动仪式。二是代表湖北公安赴天津市参加公安部承办的第十个“5.15全国经侦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推介。三是在中国交通广播电台连续一个月、每天14小时发布公益宣传报时,将市公安局创作表演的音乐快板《稳妥投资谱新章》在城区各大电子屏滚动播演,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四是组织专人专班多次到城区投资理财公司和部分县市,开展防范风险排查化解督导、进企业巡查宣传活动。五是多次组织召开重点案件专题督导会,专题研究案情,推动案件侦办工作。在精准扶贫方面:一是落实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市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内4次开展扶贫专题学习,局党委2次以上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到扶贫联系点开展攻坚拔寨。二是结合部门职责,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在扶贫点宣讲普及扶贫政策,组织开展贫困户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贫困户代表、村民代表到湖南省学习农贸市场建设经营情况,加快推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四是加强对帮扶资金的跟踪监管,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到账,使用情况全程监督。五是对701户村民开展全覆盖入户调查走访,对142户贫困户重点走访核查,确保与国网、扶贫档案登记一致,杜绝漏登、政策应享受未享受情形。

  3.关于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列入2019年度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要点进行重点督办,并纳入年度全市“数据警务、智慧公安”战略工程建设工作考核,对各地建设联网情况进行每月通报。二是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中心城区黄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巡察通报的2个问题挂牌督办,对重点部位、重点线索实施重点督导,确保工作效果。三是部署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破小案”竞赛活动和侵财案件“类案”侦破会战。四是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已立非法集资案件数存量下降50%。五是深入开展交通管理科学化专项研究,推动精细化拥堵治理,持续整治交通秩序,形成良好的出行环境。

  4.关于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暨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度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暨大数据建设研讨交流会。二是成立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统一立项、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监理、统一审核验收。三是启动“新一代公安网”建设,实现公安内外部数据资源共享。四是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515”工程,引进“指尖学法考试系统”,开设“网上法治大讲堂”微信公众号,着力打造“法制警队”。五是强化民警法律知识学习,年内组织开展2次模拟、3次抽考测试。

  5.关于领导班子思想认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公安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年1至2次梳理检查全局党建领导责任。二是党委将党建主体责任纳入公安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1次所在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制定《市公安局政工干部党建工作责任规范》,进一步明确落实政委、教导员、指导员的党建工作责任。

  6.关于作决策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和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流程和议事规则,加强党委会会前沟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切实提高党委会议事和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共荆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纪委有关同志列席同级党委会制度。三是对落实“三会一课”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六个不直接分管”、议事末位表态等制度情况,及时提醒、全方位监督检查。四是把好事前立项关,强化事前、事中监督预防,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醒书》《廉政预警通知书》《整改建议书》。

  7.关于抓落实缺真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推进机关警力下沉,采取“下派挂职一批、到分局工作一批、置换基层老民警一批”原则,一次性下沉50名机关青年民警充实到基层所队和一线单位。二是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鸿驿公司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专班,按规定程序将资产全部上交市政府,将鸿驿公司注销。三是强力推进“七个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抽(借)调人员或跟班学习工作,已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四是对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退还暂扣款未落实事项进行倒查,给予相关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并已由荆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头转入当事人账户。

  8.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定期交心谈心制度,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二是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制度,对长期分管某项公安业务的局领导进行了分工调整。三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上凭实绩用干部,坚决杜绝搞平衡照顾现象,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四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组织召开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二是成立市局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测试、通报学习情况等方式,检查各单位理论学习效果。对照名册检查党员民警参学率,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学的必须补学。

  2.关于机关支部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周四夜学”等活动,每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3至4次,确保学习密度和学习成效。二是坚决纠正少数业务警种“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思想,对前期开展学习活动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调整市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进一步完善分析研判和责任机制。每年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局党委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各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警每月至少谈心谈话1次,根据情况需要适时谈话,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加强民警日常教育管理,坚决抵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错误思想,营造风清气正警营环境。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任用方案规定,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在符合条件人员中均居前列,且得票率在50%以上。

  2.关于干部调整过于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及时召开年度工作大会,对选人用人工作和选拔任用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3.关于选人用人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职数批复后使用”原则,市委组织部批复职数使用后,市公安局提前审核把关,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干部工作启动前,政治部审核有关人员资格条件,重点审核年龄、学历、年度考核、廉洁情况等内容,局党委才启动干部调整工作。

  4.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群众公认与组织考核并重原则,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主动征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二是强化组织把关、重要节点把关,严查资格条件,防范失察失误。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绩效考核排名靠后或垫底的不得予以提拔重用。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杜绝提拔重用公示期不满“5个工作日”等类似问题。

  5.关于干部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已对任职回避情形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无此类问题。

  6.关于任职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荆州市公安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有计划开展交流轮岗,形成了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目前,对在局机关任本职满10年及以上的均进行了交流调整。

  7.关于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加强试用期内干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已按程序完成试用期满干部转正任职61人。

  8.关于任职撤销决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撤销任职资格,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市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9.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迅速予以纠正,已完成2名干部职务纠错、消化。

  10.关于混编混岗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将戒毒康复中心人员集中管理的通知》,目前康复中心在编人员已全部安排到强戒所集中管理,由政治部按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11.关于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局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对各单位长期未上班、病休等情况开展自查核查,并结合绩效考核系统查看工作日志记载情况,对初步清查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局党委逐人研究给予具体处理意见。

  12.关于违规返聘退休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退休民警返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违规返聘退休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共清理返聘退休民警9名。二是对不符合政策发放的费用予以退款,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3.关于干部基础性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抽调专人组建档案专审工作专班,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审。明确专人定岗定责,建立严格登记和追责制度,做好档案转入、转出、材料接收登记,查阅借阅登记,做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4.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思想政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党员干部进机关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二是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举办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学习研究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支部成员的党建工作理论和政策水平。三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周四夜学”为载体,加强党内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严肃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对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相关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四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核准未经支部大会讨论决议的具体人员,依纪依规取消其党员资格,对支部书记等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检讨。五是分别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教导员、指导员等党建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六是印发《2019年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1次廉政党课,2次廉政谈话,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2次督导检查。七是制定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15.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党费交纳标准,对机关党员应交、实交党费逐人核算,全额补缴。二是设立专户用于党费存放和上缴,严查各类挪用党费行为。局机关党费2018年起已全额上缴市工委,彻底杜绝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对3名未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机关党建工作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1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召集相关单位党建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拟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要求、过程、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建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填报事项逐一讲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给予相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深刻检讨。三是出台《荆州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党建工作责任规范》,对机关全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教导员、指导员等进行党务工作培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17.关于党务干部有被边缘化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为局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始终把干部监督制度贯穿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18.关于制度建设比较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应废止的文件制度及时清理、对需要修订和完善的迅速修整重新发布,并分门别类做好制度汇编。目前,已对党内规范性文件、涉机构改革党内相关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共废止文件19份、继续使用7份,修订、新建各类规章制度37个。二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迅速修订《荆州市公安局党委议事和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流程和议事规则,切实提高会议议事和决策质量水平。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民警请销假制度、考勤考评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日常管理制度,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严格落实“两项津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奖金、加班费发放流程。二是全面查清近年来全体人员加班、值班补助发放金额,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全额退款。三是对负责财务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相关人员全额清退或补缴相关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报账审批流程,定期开展专岗培训和财务自查,发现违规或异常情况,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到位。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15年至2017年公务接待,对招待费五单不全的,已由各相关责任人全额退款。二是对负责公务接待的责任单位党支部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查燃油费奇高的车辆,已分别由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对两张机动加油卡已分别予以注销。三是对公车管理不严格的相关单位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市公安局办公用房使用进行全面清理,共腾退办公用房16间。全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已上报荆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6.关于办公配置超标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调剂符合标准的办公设备。二是对办公配置超标问题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7.关于出差住宿超标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荆州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的,该核减的已核减,该清退的已清退。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借调人员退回不彻底的现象,下发《关于开展借调民警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再次组织清理、规范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借调人员一律退回原单位。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民警上挂、借调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研究制定民警上挂、借调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民警上挂、借调工作。二是加强支队侦查办案工作培训,提高侦察办案水平。理顺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领衔侦办。组织辖区公安机关或办案单位成立案件专班,开展专项经营,全程参与指导案件侦办工作。三是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常态化督导检查民警日常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当面指出,迅速督促改正到位。

  9.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组织专班就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个案核查,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查处,并分别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全局范围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组织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整治在刑事立案特别是立案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执法考评,加强对立案监督检查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挺纪在前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涉及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形成报告,对处理宽松软的问题,及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当事人给予免职并调整岗位,对相关领导及民警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局民警结合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以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观看警示教育片、网上知识测试、参加“清风润荆州”廉政宣传,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

  2.关于分管领导和支队主职“好人主义”盛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涉及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形成报告,对处理宽松软的问题,及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进行追责问责。二是督促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局民警结合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三个谈话”实施办法。

  3.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重新考核定级,重新核算工资情况,并将清退资金缴入巡察清退资金专用账户。

  4.关于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占政策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多占政策性住房已按政策规定全部清退。二是再次对公安民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家属及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提醒谈话等处理。三是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完成对金安汽修公司职工解聘补偿、设备拍卖处理、财务情况审计,注销税务登记证等工作,已完成公司注销手续,并与市公安局彻底脱钩。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局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派出所充当保护伞”集中整治行动,一经查出、绝不姑息。对已经查处充当“保护伞”的违法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广大民警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每季度向党委提交反映队伍问题线索的分析报告,提醒党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并联合督察、法制等内部监督部门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一经发现、一查到底。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2019年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副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班子成员每年到所在支部讲1次廉政党课,每半年对分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将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剖析材料内容。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廉政提醒、约谈,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单位负责人落实包保责任的办法,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督促各单位从岗位职责、工作机制、业务流程、权力运行等方面入手,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着力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5年至2018年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开展拉网式排查,围绕有没有一转了之、有没有未经核查就作存档处理,有没有选择性办案、有案不查的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反映没有启动“一案双查”的案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2名分管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5.关于案件核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2018年度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的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要求立即认真核对问题线索,排除类似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破伞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规范建立完善了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

  6.关于追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收到的线索重新启动调查程序,根据具体违纪事实,对相关人员给予诫免谈话处理。二是对非法使用侦查措施的相关人员调离工作岗位,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7.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审核机制,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坚持集体审议,从严审核把关。对追责不到位的问题组成专班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联合审计、警务保障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对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开展吸毒检测,并建立常态化吸毒检测工作机制,做到“民警入职必查、招聘辅警必查、群众有反映必查”。

  8.关于违规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专班核查,落实个案整改,依法依规作出纠正或处理。二是对相关人员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三是组织专班对交管执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交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建立敏感案件会商制度,在重大案件立案等措施上进行集体研究。

  9.关于国有资产和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金安汽修公司各类租金、报废车辆处置、拆迁补偿款等金额,一律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鸿驿公司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将公司资产全部上交市财政,并报经市直相关部门将其注销。三是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完成对金安汽修公司职工解聘补偿、设备拍卖处理、财务情况审计,注销税务登记证等工作,已完成公司注销手续,并与市公安局彻底脱钩。

  1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违规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由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严格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操作流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采购。

  11.关于部分项目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迅速补齐相关附件资料并提交警务保障处审核备案。二是出台《荆州市公安局合同签订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合同审核、合同委托、合同签订制度。

  12.关于虚报冒领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虚报领取“两项补贴”的一律下发退款通知书,现已全部退款到位。二是对有关单位多报生活费的一律清退,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三是对虚报冒领现象比较严重的有关单位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清退违规领取款项。四是逐一核对2018年以来驻村考勤和绩效记录,虚报生活补助、扶贫下乡油料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对驻村工作队负责领导已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13.关于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一核对2015年以来的财务开支项目,对手续不全、无明细、白条入账的,已逐笔完善凭证和报销手续;对不合规定的,已全部退款。二是对分管财务的责任局领导、责任单位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压实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责任,坚决杜绝违规财务报销问题。四是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强化财务管理法规意识。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违规行为发生,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14.关于资金汇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资金汇入个人账户和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已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提供情况说明。对支付高温慰问费未见依据及使用情况问题,已补充提供通知或情况说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5.关于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直达对公账户的,已由相关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并与银行联系为民警办理公务卡,今后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

  16.关于不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近年来工会会费缴纳情况进行逐一核算,收缴补齐未足额缴纳的工会会费。

  17.关于存在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党组织深刻反省,举一反三,严肃财务管理制度,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18.关于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采购新警服装未履行采购手续问题,已专题报请市政府采购办,并完善相关手续;针对系统建设工程款项问题,已报财政评审。二是对购买的办公设备,已完善相关手续和政府采购询价资料。三是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单位党支部及经办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纵深发展

  市公安局党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始终坚持公安姓党,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责任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准政治方向、站稳原则立场、坚守精神家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决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做到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真正让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荆州公安机关落地生根。

  (二)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不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向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全领域拓展。时刻牢记公仆之责、绷紧纪律之弦、校正行为之舵,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常抓不懈、监督不松,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旗帜鲜明支持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责必问、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紧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科学安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发力,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望”,坚决防止反弹反复,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认真践行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切实把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民生福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公安机关的具体实践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阳光温暖。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502868;电子邮箱:jzgaxczgb@163.com。

  中共荆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