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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8-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9月市委第七巡察组于对市供销社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供销社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社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组及班子成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清单,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班子团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党建统领作用,凝心聚力抓改革谋发展创业绩。

  (二)精心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市社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成立专班,由市社主要负责人总负责,两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先后组织召开2次整改专题党组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机关干部大会和2次整改专班会,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并充分征求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纪检组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和科室的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能改即改、边整边改、限时整改,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组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开展“双争”活动,组织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提升供销社综合业绩。

  (四)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落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和年度学习工作计划,制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修订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基层党建检查考核、机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社有资产管理、机关干部考勤、请休假登记等制度,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中央、省委、市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学习,坚定不移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工作,争取领导与支持。二是积极争先进位,2018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位次前移,获得全省市级供销社绩效考核一等奖。三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投入乡村振兴,推进供销社企业转型升级,2019年组建成立荆州供销农服公司,开展无人机飞防植保服务,领办洪湖洪卫村专业合作社试点,筹备荆州市虾稻产业联合社,助推“双水双绿”产业发展,努力在服务三农中贡献供销力量。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战斗力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市社领导班子和职责分工,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建议,消除误会,增强班子团结。

  3.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违反“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市供销社“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由长丰棉业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将资产公司有关借款纳入清算债务。市纪委于2018年6月19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纪律处分(〔2018〕第2号文件)。

  4.关于党组对系统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重安排布置,轻督办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对系统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加强督办落实,制定党建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半年研究、检查、督办一次;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考评报告内容,接受民主评议,消除工作重安排布置、轻督办落实的现象。

  5.关于党组会与行政会议事规则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科学合理界定各自的议事范围;严格执行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分开召开、分开商议、分开记录。

  6.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虚化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党建等工作检查督办工作计划,党组计划每半年研究、检查督办意识形态工作一次。二是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组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内容,接受民主评议。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党组安排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二是建立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和全年党建工作检查督办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和联系领域党建工作每半年开展检查督办1次,切实落实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关于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于2019年8月完成了党委专职副书记配备工作;加强对直属企业的党建队伍建设,明确各单位的党建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或联络员。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的企业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督办;制定了市供销社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对2019年全年党建检查督办工作作出计划安排,2019年7月组织开展了党建督查工作。

  4.关于参、控股企业非公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参、控股企业非公党建。制定市供销社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对全年党建工作检查督办作出计划,安排每半年开展检查督办1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市社班子成员2018年、2019年已分别带队对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了检查督办。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为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配备了学习专用笔记本,规范学习记录和记载工作。二是加强党组班子成员的学习记录检查,要求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社年度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开展政治学习次数不少于1次。二是建立了学习签到制度,严格执行学习纪律,落实学习任务,确保学效果。三是认真制定了市供销社“双争”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7.关于专项学习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列出计划,进行安排,组织学习交流讨论活动,同时加强对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等内容检查,消除学习笔记记录少,心得体会空话、大话、套话现象,纠正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8.关于组织建设抓得不牢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开展学习和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党组成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不少于2条,提出批评意见直面问题有辣味,确保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9.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组织生活,认真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支部党员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专门通报了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通报党组成员相互批评的具体内容,旨在要求全体党员督促整改。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分别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意见。

  10.关于主题党日活动错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突出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突出了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活动主题,支部每月规范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市供销社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各年度机关支部政治学习计划;支部按规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上1次党课;制定并组织落实2019年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计划;建立落实签到制度,如实规范做好支部活动情况记录。

  12.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2018年全年印发党组文和行政文件比上年分别减少发文1份和22份,合计减少23份。召开全市性会议2次,全年召开的会议次数与上年持平。二是制定市供销社调研制度,加强检查调研督办力度,明确调查内容、形式、人员,深入基层,接触职工群众,听取实情,收集民意,解决问题,以消除检查调研流于形式现象。

  13.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官僚作风,制定市供销社信访工作制度,做好基层职工群众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帮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职工群众上访诉求,切实消除领导干部不担当和怕得罪人的思想。二是建立市供销社机关干部对口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检查督办分工安排、市社领导班子每周工作计划安排。同时调整了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实行AB角工作法。

  14.关于存在享乐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治享乐主义。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遵守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纪律规矩意识;修订完善了市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程序,财务报销部门加强审核把关,对标准不符、手续不全和票据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两超”现象;经办人退赔公务接待超标准款项。

  15.关于好人主义盛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严肃认真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间开展了交心谈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彻底消除不愿批评他人的好人主义现象。

  16.关于制度缺失、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2月,修订和完善了市供销社党组制度汇编,增加了市供销社“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调研检查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市社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机关请休假制度、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供销社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市供销社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培训费

  管理办法、办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派遣出资企业董事监事暂行办法等,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理念。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成员年度责任清单。二是修订市供销社交心谈话制度,落实党组成员每年开展交心谈心1次以上。三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督办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党建主体责任。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要求每年开展检查督办2次。2019年7月组织开展了年中督办检查。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对口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检查督办分工安排。三是修订交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将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班子和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和监督。

  3.关于监督责任缺失,监督力量薄弱,对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监督难以延伸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力量。制定调整和优化市供销社机关内设科室职责的方案,结合市直机构改革,向市委编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委组织部申报,增配了专职干部,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落实了工作职责;3月8日调整了市供销社领导的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市社纪检监察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企业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4.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动作为,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工作联络员制度、纪检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制度等,着力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通过组织重新学习机关公务接待相关制度,相关责任人员深刻认识到接待超标准的错误;责任人全额退赔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

  2.关于考察培训开支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超标准报销、票据不合规问题,对当事人培训多报的交通补助、住宿费已按要求进行了清退,对相关责任人了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了市社办公费管理规定;财务科和分管领导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当事人已经找齐并补充了打字复印费用的明细清单。

  4.关于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财务开支不规范问题,制定市供销社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对机关干部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费用票据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关于费用开支社企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费用开支社企不分问题,制定荆州市共兴资产经营公司资金和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确保社企费用分开、财务分开。

  6.关于违规处置未经评估的社有资产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和完善荆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供销社派出董事监事暂行办法,通过派出的董、监事对企业加强管理。

  7.关于社有资产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社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市社资产清查会议,安排布置了全面清产核资和参控股企业审计工作,成立了专班,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对包括社有房产在内的资产进行清查造册,落实产权,清查完毕后对社有房产采取市场和法律的手段处置。目前已按有关政策处置房屋2套,其他10套已经进行了测绘、评估、分户,全部办理了不动产证,其中1户已达成出售协议,正在办理过户。下一步我们将与有购房意愿的住户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出售;对无购房意愿的住户,我们将集中收回按市场价进行公开拍卖。

  8.关于供销社租赁行为不规范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派出董、监事管理办法,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二是对嘉丰农资公司租赁合同租期过长、租金偏低的问题,由于该场地已纳入旧城改造计划,政府已启动了征收程序,原租赁合同已自然中止。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供销社党组在干部管理和任免程序上不规范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调整优化市社机关内部科室职责工作方案,结合市直机构改革,向市委编办、组织部申报批准后,启动完成了科室中层干部的调整工作,解决干部选任歪带帽问题。二是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现状,明确各科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2.关于干部任免时间把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干部任职时间的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干部任职时间是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时间计算,及时更正干部的任职时间,并落实任职工资待遇。

  三、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标巡察整改目标任务,坚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整改任务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成册上报工作,同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支持,力争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监督教育。通过巡察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政治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六大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意见,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切实消除怕担责、怕负责的思想,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主动投身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真抓实干、只争朝夕、干事创业的供销社干部队伍。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和真正落实党组和机关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和管干部思想建设、工作作风的长效机制。认真按照市委组织部深化“双争”活动的十条措施要求,将巡察整改贯穿于加强市社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落实到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各领域,以斗争精神和争位进位的业绩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再出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4303601;邮政信箱:荆州市荆东路27号,邮编:434000。

  中共荆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