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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震撼全区党员干部——荆州区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巡礼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1-01-28

  “川店镇紫荆村(原古松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在发放移民补贴资金过程中,未核实人员信息,导致该村水库移民董某在去世后仍享受移民补贴。2020年11月,杨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在荆州区弥市镇天保村,“村村响”廉政广播正在播报一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   为不断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该区纪委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接地气、针对性强的特点,在全区 10个镇(办、管理区、高新园), 93个行政村开通2855个村级“廉政广播”,实现全覆盖。   这是自去年以来,荆州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质效,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定力”的重要举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行止、守底线的一个缩影。

  2020年10月21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气氛庄重严肃,该区“四大家”领导、各镇(办、管理区、高新园)党政正职、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成员及征迁项目部负责人共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对熊某某的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没有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痛苦……”熊某某庭审现场无比悔恨地说。

  这是荆州区在两个月内,第二次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就在去年9月3日,全区征收系统5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黄某某等3人受贿案庭审全过程,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庭上,警示教育“面对面”,曾经多年的同事沦为受审对象,给旁听者带来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

  “国家公职人员手中握有资源,受到的诱惑多,容易被腐蚀。”

  警示教育结束后,该区八岭山镇党委书记占中华感慨良多。他表示,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荆州区纪委监委在开展警示教育时,聚焦问题导向,注重分类分层实施,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有效性。针对“11•19”非法采砂案中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自行组织编印警示录100本,在水利、交通系统开展“以案五说”。同时,组织4228名党员干部观看省、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正风肃纪看荆州》常态化电视问政专题片,组织区直单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没有按规定巡查疫情防控卡点值守情况,就要当众说明情况,我再也不敢随心所欲了。”去年,因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受到警告处分的该区八岭山镇北湖桥村干部刘某表示。

  该区纪委监委不仅对刘某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进行了通报,还当众宣布其纪律处分决定。这种警示教育形式令在场的镇、村两级干部、党员志愿者深受警醒。

  我们积极探索实施‘一案一警示’,把宣读处分决定这‘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精准施教、靶向治疗。”荆州区案件审理室主任周玲说。

  据了解,该区通过支部通报讨论、典型案例分类警示、健全回访帮带机制、分组分批廉政谈话等措施,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对症配方,避免警示教育“千人一面”。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与“谢师宴”“升学宴”、公车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相结合,全区所有党员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达到警示震慑与专项治理双重效果,确保制度“长牙”不可破、纪律“带电”不可犯,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周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