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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报微课堂 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八条监督保障措施》④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9-25

  7.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落实运用好《荆州市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复工复产复市、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减税降费、降本减负、企业帮扶、稳岗就业等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积极配合调查的,慎用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等监察措施。

  8.严明纪律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只帮忙不添乱”,严格遵守“鄂纪干监25条”和“十五不准”“十一不得”,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