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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 回望2017】(二)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市监委 | 发布时间:2018-02-06

  编者按: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反腐,为巩固发展全市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为迎接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召开,本网推出《正风反腐 回望2017》专栏文章,回顾一年来全市正风反腐历程。今日推出第二期,敬请关注。

 


 

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07件处分2158人

  2017年,在省纪委和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3883件,立案2307件,结案21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58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突出惩治重点 形成有力震慑

  突出重点人员。紧盯“关键少数”,对身处关键岗位或手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从严监督。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县级干部46人,科级干部333人。市纪委机关立案47件,县市区纪委和派出机构立案901件,乡镇纪委立案1160件。紧盯“三种人”,严查“三个后”,全市查办县处级“一把手”案件17件,乡科级“一把手”案件70件。

  突出重点问题。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换届纪律,全市查办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69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0个、处理49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60人。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在全市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五个专项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回头看”,问责党员干部189人。开展“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

  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17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微腐败”案件976件,占立案总数的42.3%。坚定不移打好脱贫攻坚战,实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负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用大数据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处分党员干部218人,追缴退缴资金728.1万元。严查环保领域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对35名党员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践行“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

  更加注重挺纪在前。注重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2017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29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7%、45%、6%、2%,达到了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法纪效果。

  更加注重抓早抓小。科学研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对轻微违纪问题动辄则咎,及时采取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处置。2017年,全市共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403件。对线索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及时澄清了结,全市了结问题线索1971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组织处理1154人。

  加强统筹协调 凝聚反腐合力

  发挥上级交办作用。把核查省纪委交办、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摆在首位,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切实提高处置效率和质量。2017年5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在荆州开展“回头看”期间,向荆州市纪委和江陵县、洪湖市两地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共208件,已处置208件,处置率100%,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52人,其中已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发挥对下指导作用。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县市区纪委开展工作督导调研,定期对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在对派驻机构指导管理方面,完善派驻机构9个配套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图,全年市纪委22个派驻纪检组立案8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发挥同级配合作用。建立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定期反馈汇总通报机制,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共546件;立案案件中来源于公检法等机关移送、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线索396件,占案件线索来源的14.7%。

(丁敬胜)